長期以來,由于盲目毀林開墾和進行陡坡地、沙化地耕種,造成了我國嚴重的水土流失和風沙危害,洪澇、干旱、沙塵暴等自然災害頻頻發生,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國家的生態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因此,從1999年開始,國家率先在四川、陜西、甘肅開展了退耕還林試點,由此揭開了我國退耕還林的序幕。
多年下來,退耕還林還草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而這一工作依然在持續進行中,而2017年,退耕還林還草的總任務是1230萬畝。國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還林面積,在一定期限內無償向退耕還林者提供適當的補助糧食、種苗造林費和現金(生活費)補助。去年退耕還林種苗費補助的標準是300元/畝,而從2017年開始則每畝多增加了100元。
此前,中央財政對退耕還林每畝補助5年計1500元,其中現金補助1200元、種苗造林費300元。補助資金分3次下發,即第一年8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經過今年政策調整,今年將增加100元達到1600元/畝。
多出來的100元,聽起來少,但當你退耕還林的面積有幾百畝時,就多出來上萬了。這些林地除了應得的國家補助外,所種植的林木都是屬于農民所有,等到林木可以砍伐也是可以獲取一筆收入。而且,農民還可以適當的發展林下經濟,種養結合,利用林地資源再增收一筆。(聚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