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業政策的改革,在2018年,國家將要對農村征收養殖環保稅、宅基地有償使用費。
一、養殖環保稅
由于有一部養殖人員,在養殖時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要求,從而在養殖過程中造成了對環境的污染,因此在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環境保護稅法》,明確指出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制定了詳細的稅收標準。
1、繳稅對象:養殖規模≥50頭的養牛場(戶);養殖規模≥500只的養羊場(戶);養殖規模≥500頭的養豬場(戶);養殖規模≥5000羽的雞、鴨、鵝養禽場(戶)。
2、繳稅標準:大氣污染,每當量值繳納1.2-12元的環保稅;水污染,每當量值繳納1.4-14元的環保稅;固體廢物污染,每噸繳納5-1000元的環保稅;噪音污染,按超標分貝每月繳納350-11200元的環保稅。
3、畜禽污染當量值:0.1頭牛1當量值;6只羊1當量值;1頭肥豬1當量值,1頭母豬2當量值;30羽家禽1當量值。
4、繳稅計算:規模*畜禽污染當量值*(大氣污染環保稅+水污染環保稅)=應繳納稅額。
二、宅基地有償使用費
隨著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結束,2018年農村宅基地亂象將會得到有效整頓,面積超標、一戶多宅、私自改變土地性質等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宅基地將會依法收取有償使用費。這樣做不僅可以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而且還可以維護農村宅基地使用的公平性,對已分戶或符合分戶條件卻沒有宅基地的農民而言意義深遠。
1、繳費標準:按照當地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一般多為200平方米),對于超出宅基地標準的部分收取有償使用費,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有償使用費,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每年收取3元/平方米的有償使用費,以此類推超出面積每增加50平方米收費標準提高3元/平方米;對于一戶多宅(從第二處宅基地開始算)、私自改變土地性質的宅基地,0~50平方米的部分每年收取3元/平方米的有償使用費,以此類推超出面積每增加50平方米收費標準提高3元/平方米。
2、繳費計算:超出0-20平方米的部分0元;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150元;超出70-120平方米的部分300元;超出120-170平方米的部分450元;超出170-200平方米的部分600元,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