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畜牧、獸醫、漁業(水利)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四個最嚴”的重要論斷要求,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水平,切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現就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要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推進嚴格執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農產品質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著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既是貫徹依法治國理念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的具體體現,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效懲治和震懾不法分子,樹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權威,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行為,才能從源頭上為食品安全構筑起一道堅固的防線,為農產品放心消費提供有力保障,為質量興農、品牌強農、農業綠色發展提供堅實基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履行農業部門法定職責為核心,強化發現問題是業績、解決問題是政績的理念,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力度,加快建設權責統一、權威高效、保障有力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體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總體目標
力爭用3—5年的時間,各級農業部門依法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職能,全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嚴格依法行政,違法行為有效查處,執法能力顯著提升,協調配合機制逐步完善,執法公信力明顯提高。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客觀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的針對性,強化問題治理,維護農產品生產秩序,保障人民群眾消費安全。
2.堅持創新驅動。創新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豐富執法手段,加大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的力度,建立完善常態化執法機制。
3.堅持權責統一。按照權責法定、依法行政的要求,厘清執法職責,明晰執法事權,落實執法責任,充實執法力量,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4.堅持聯動協作。建立健全行業主管、檢驗檢測、綜合執法相互銜接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機制,實現各機構間依法履職信息的互聯互通、聯動響應,形成分工明確、溝通順暢、齊抓共管的格局,增強合力,提升效能。
三、主要任務
(一)明確執法職責。各地農業部門要對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進行認真梳理,將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等法定職責細化分解,落實到崗位,建立健全常態化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機制。理順層級職責關系,根據不同層級政府事權,厘清各級執法權限,明確執法職責、執法領域和執法重點,合理配置執法力量。
(二)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各地農業部門要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嚴厲查處各類農產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做到違法必查、查必到底。積極拓寬案源線索渠道,對投訴舉報、巡查檢查、檢驗檢測發現的問題,依法調查處理。摸清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實施檢打聯動。根據農產品鮮活易腐、流通快的特點,利用速測等手段,第一時間固定證據,及時跟進查處。要剖析案件原因,追根溯源,全鏈條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危害性高、社會影響大的案件要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案等形式予以嚴辦。對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案件,要商請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不在農業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案件,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充分發揮警示作用,實現執法與宣傳教育相結合。
(三)健全執法機制。各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和檢測機構要緊密合作,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效率。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強與食藥、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實行協作辦案,消除執法盲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跨省、跨區域協查機制,及時通報違法案件信息,做到一地發現、多地聯動。對涉嫌犯罪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暢通案件移送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實現社會共治。強化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力量,工作重心下移,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最后一公里”的問題。
(四)強化技術支撐。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要樹立檢測為監管執法服務的理念,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技術支撐服務,建立檢驗檢測綠色通道,優先完成執法委托檢測任務,確保執法工作及時有效開展。各地農業部門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專家庫,為案件查處提供咨詢、鑒定、答疑等支持。對公安機關在查處過程中依法提請農業部門提供檢驗、鑒定等工作協助的,農業部門要予以積極配合。探索快速檢測方法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中的應用,解決證據固定、不合格農產品控制不及時等執法難點。
(五)提升執法能力。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條件建設,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調查取證設備、速測設備等現代化執法裝備,不斷改善執法條件,強化執法手段。要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法律知識和執法實務培訓力度,嚴格執法程序,掌握執法技巧,全面運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執法水平,建立一支業務精通、作風過硬、保障有力、高效廉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隊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將其作為農業綜合執法的重要內容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協調處理好各方面關系,積極推進執法體制機制創新,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執法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和問題,全面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
(二)加大執法投入。各地農業部門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其額度要與執法任務相匹配。探索建立經費分配使用與各執法單位案件查處工作相掛鉤的機制。改善執法人員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農業有毒有害保健津貼制度,為執法人員案件查辦等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
(三)強化工作指導。各地農業部門要切實改進作風,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加強指導,幫助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疑難問題。要積極研究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發生規律和表現形式,結合本地實際,實時掌握監管的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重點環節、重點行為等,明確案件查辦方向和內容,增強案件查辦的針對性和靶向性。組織編寫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示范和指導作用。加強跨區域案件查辦的指導,保證案件的定性、適用法律、裁量標準的統一。
(四)嚴格考核評價。各地農業部門要把案件查辦情況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年度考核范圍,重點考核查辦大案要案數量、案件協查的效率和質量、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實施檢打聯動、加強部門合作、開展案件評析和案卷評查等情況。對于執法辦案質量高、所辦案件社會影響大、工作成績突出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于不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發現線索、發現線索不報、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查處不力、地方保護以及干擾案件查辦的,必要時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并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農 業 部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