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業、農牧)局(廳、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指導各地加快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優化調整畜牧業區域布局,促進農牧結合、種養循環農業發展,我部制定了《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農業部辦公廳
2018年1月15日
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指導各地優化調整畜牧業區域布局,促進農牧結合、種養循環農業發展,加快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引導畜牧業綠色發展,制定本指南。
1 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區域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和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消納配套土地面積的測算。
2 測算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
(2)《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3)《畜禽糞便還田技術規范》(GB/T 25246-2010)
(4)《畜禽糞便農田利用環境影響評價準則》(GB/T 26622-2011)
(5)《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97-2009)
(6)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3.1 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
是指在土地生態系統可持續運行的條件下,一定區域內耕地、林地和草地等所能承載的最大畜禽存欄量。
3.2 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消納配套土地面積
指畜禽規模養殖場產生的糞污養分全部或部分還田利用所需要的土地面積。
3.3 豬當量
指用于衡量畜禽氮(磷)排泄量的度量單位,1頭豬為1個豬當量。1個豬當量的氮排泄量為11kg,磷排泄量為1.65kg。按存欄量折算:100頭豬相當于15頭奶牛、30頭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生豬、奶牛、肉牛固體糞便中氮素占氮排泄總量的50%,磷素占80%;羊、家禽固體糞便中氮(磷)素占100%。
3.4 畜禽糞污
指畜禽養殖過程產生糞便、尿液和污水的總稱。
3.5 畜禽糞肥(簡稱糞肥)
指以畜禽糞污為主要原料通過無害化處理,充分殺滅病原菌、蟲卵和雜草種子后作為肥料還田利用的堆肥、沼渣、沼液、肥水和商品有機肥。
3.6 肥水
指畜禽糞污通過氧化塘或多級沉淀等方式無害化處理后,以液態作為肥料利用的糞肥。
4 測算原則
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及規模養殖場配套土地面積測算以糞肥氮養分供給和植物氮養分需求為基礎進行核算,對于設施蔬菜等作物為主或土壤本底值磷含量較高的特殊區域或農用地,可選擇以磷為基礎進行測算。畜禽糞肥養分需求量根據土壤肥力、作物類型和產量、糞肥施用比例等確定。畜禽糞肥養分供給量根據畜禽養殖量、糞污養分產生量、糞污收集處理方式等確定。
5 測算方法
5.1 區域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方法
區域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等于區域植物糞肥養分需求量除以單位豬當量糞肥養分供給量(以豬當量計)。
5.1.1 區域植物養分需求量
根據區域內各類植物(包括作物、人工牧草、人工林地等)的氮(磷)養分需求量測算,計算方法如下:
區域植物養分需求量=不同植物單位產量(單位面積)適宜氮(磷)養分需求量可以通過分析該區域的土壤養分和田間試驗獲得,無參考數據的可參照附表1確定。
5.1.2 區域植物糞肥養分需求量
根據不同土壤肥力下,區域內植物氮(磷)總養分需求量中需要施肥的比例、糞肥占施肥比例和糞肥當季利用效率測算,計算方法如下:
區域植物糞肥養分需求量=氮(磷)施肥供給養分占比根據土壤氮(磷)養分確定,土壤不同氮磷養分水平下的施肥占比推薦值見附表2。不同區域的糞肥占施肥比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糞肥中氮素當季利用率取值范圍推薦值為25%—30%,磷素當季利用率取值范圍推薦值為30%—35%,具體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5.1.3 單位豬當量糞肥養分供給量
綜合考慮畜禽糞污養分在收集、處理和貯存過程中的損失,單位豬當量氮養分供給量為7.0kg,磷養分供給量為1.2kg。
5.2 規模養殖場配套土地面積測算方法
規模養殖場配套土地面積等于規模養殖場糞肥養分供給量(對外銷售部分不計算在內)除以單位土地糞肥養分需求量。
5.2.1 規模養殖場糞肥養分供給量
根據規模養殖場飼養畜禽存欄量、畜禽氮(磷)排泄量、養分留存率測算,計算公式如下:
糞肥養分供給量=不同畜禽的氮(磷)養分日產生量可以根據實際測定數據獲得,無測定數據的可根據豬當量進行測算。固體糞便和污水以沼氣工程處理為主的,糞污收集處理過程中氮留存率推薦值為65%(磷留存率65%);固體糞便堆肥、污水氧化塘貯存或厭氧發酵后農田利用為主的,糞污收集處理過程中氮留存率推薦值62%(磷留存率72%)。
5.2.2 單位土地糞肥養分需求量
根據不同土壤肥力下,單位土地養分需求量、施肥比例、糞肥占施肥比例和糞肥當季利用效率測算,計算方法如下:
單位土地糞肥養分需求量=單位土地養分需求量為規模養殖場單位面積配套土地種植的各類植物在目標產量下的氮(磷)養分需求量之和,各類作物的目標產品可以根據當地平均產量確定,具體參照區域植物養分需求量計算。施肥比例根據土壤中氮(磷)養分確定,土壤不同氮磷養分水平下的施肥比例推薦值見附表2。糞肥占施肥比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糞肥中氮素當季利用率推薦值為25%—30%,磷素當季利用率推薦值為30%—35%,具體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