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示范區重點建設與改革試點 項目任務計劃的通知
有關市、州農牧(農業)局(委),省農墾集團公司:
為著力推進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經研究,2018年度繼續確定蘭州市榆中縣等16個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開展重點建設與改革試點工作,現將試點項目任務計劃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內容
主要支持示范區圍繞“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推進生產經營方式轉變、提升技術創新和社會化服務水平、建立融資和風險防范機制”四項試點任務,按照突出重點、集中使用資金的原則,重點建設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基地及園區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體系;示范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新模式等;購置農產品儲藏保鮮與分級等初加工、精深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等先進適用裝備等;建設農業物聯網、智慧農業等。
二、補助標準
根據2017年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績效考核結果,暫停安排永靖縣、皋蘭縣、永昌縣、徽縣、玉門市等5個縣(市、區)2018年度示范區建設專項資金;根據2016年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績效考核結果以及整改情況,繼續暫停安排合水縣、秦安縣、武都區2018年度示范區建設專項資金;對建設進度較快、資金使用管理規范、建設效果好的示范區給予資金傾斜支持。
16個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共安排專項資金2000萬元。其中,榆中縣、涇川縣、條山農場和黃羊河農場4個示范區,每個200萬元;臨澤縣等其他12個示范區,每個100萬元(具體名單見附件1)。
三、建設時限
2018年3月-2019年3月,為期一年。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作。 各市(州)農牧(農業)局(委)(省農墾集團公司)要盡快轉下達項目投資計劃,第一時間組織項目實施單位認真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當明確建設內容、建設地點、建設時限、投資概算等。項目設計要突出示范區特色優勢產業提檔升級,重點針對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和典型模式,明確到1-2個具體項目上,集中到示范區核心區,切實發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實施方案要委托專業咨詢機構編制,市級農牧部門(省農墾集團公司)要采取現場勘察、專家評審、結果公示等措施,嚴把項目實施方案審批關。嚴禁同一建設內容多頭申報、重復安排;嚴禁以舊抵新、虛報項目等行為。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方案組織實施,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內容、建設地點、建設規模等。實施過程中,確因客觀原因需要調整的,應當及時向市級農牧部門提出調整申請,待同意批復后,將調整后的實施方案和批復文件報省農牧廳備案。
(二)要切實加強和規范資金使用管理。市(州)、縣(市、區)農牧部門在接到項目任務計劃下達文件后,要抓緊與財政部門進行銜接,第一時間落實項目資金。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要嚴格按照批復的建設內容和概算規模,嚴禁超范圍使用。要加強財務管理,完善各項制度,做到專款專賬、專人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合理。對節余資金,要按照項目功能要求,合理增加建設內容,并按程序報批,確保專項資金全部用于示范區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建設樓堂館所,不得用于辦公設備和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汽車、手機)購置等。
(三)要強化竣工驗收和績效考核工作。各市(州)農牧部門(省農墾集團公司)要參照《甘肅省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嚴格實行“四制管理”,加強項目建設管理。項目建設內容完成后要參照《甘肅省農業基本建設項目驗收管理細則》,組織縣級(農墾分公司)初驗和市級(省農墾集團公司)竣工驗收,并按照《甘肅省省級預算績效管理辦法(暫行)》和《甘肅省農牧廳關于開展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園)建設項目績效考核的通知》( 甘農牧計函〔2017〕16號)要求,開展項目績效考核。省上每年將在各地自查、驗收考評的基礎上,擇機對示范區建設情況和項目績效考核工作進行重點抽查,抽查結果將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并將作為下一年度安排項目資金的重要參考因素。
(四)加強日常督導和信息調度工作。項目建設過程中,市(州)、縣(市、區)農牧部門要通過現場指導、監督檢查等方式,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建設,確保項目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要切實加強項目建設信息調度工作,安排專人負責,于每季度最后1個月 25日前總結上報示范區建設項目進展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同時報送電子版)。
請有關市(州)農牧(農業)局(省農墾集團公司)務必于2018年3月18日前,將批復后的實施方案和批復文件一并行文上報省農牧廳發展規劃處備案(方案要正式膠印裝訂,報送一份,同時發送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