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農村工作會議、2019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的部署要求,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決定2019年繼續開展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以下簡稱“產業園”)創建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創建布局
各地要綜合考慮農業資源稟賦、特色產業發展、一二三產業融合、帶動農民增收機制等因素,統籌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2019年重點支持創建優質糧油、現代種業、健康養殖(牛羊、水產)、中藥材等產業園,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貧困縣、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等申請創建。產業園應布局在縣以下。
二、創建條件
各地按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開展2018年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工作的通知》(農計發〔2018〕11號)明確的創建思路、目標任務、創建條件開展創建,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請創建的產業園,原則上不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以下簡稱“各省”)已批準創建的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主導產業相同。
(二)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業品牌推選、農產品認證、農業展會等工作掛鉤的意見》(農質發〔2018〕10號)要求,申請創建的產業園,園內80%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及其產品應實行追溯管理。
(三)申請創建的產業園,經過兩年左右的創建,應達到《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績效評價和認定工作的通知》(農辦規〔2018〕15號)規定的認定條件。經評估與認定條件差距較大的,不得申請。
(四)申請創建的產業園,與2018年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已批準和2019年擬申請的農業產業強鎮示范建設項目區域,原則上不能重疊。
(五)截至2019年3月底“大棚房”問題整改不到位,近兩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問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被省級及以上環保、農業或食品安全等部門通報的縣市,不得申請。
三、創建數額
(一)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按照相關因素測算下達各省開展創建的數量指標(詳見附件1)。原則上2017年度農林牧漁業總產值5500億元及以上的省份下達2個指標,5500億元以下的省份下達1個指標。計劃單列市不單獨安排指標,由所在省份統籌安排。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各下達1個指標。超指標申請不予受理。
(二)為加快現代種業振興,支持地方政府重視、種業基礎好、園區建設已有探索的湖南、廣東、海南、四川、甘肅等5個省份各增加1個以種業為主導產業的現代農業產業園指標。
(三)對于重視程度高、支持力度大(2019年省級財政支持產業園建設專項資金投入5億元及以上)、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成效明顯的省份,可在下達的創建數量指標基礎上選擇1—2個省級產業園指標納入國家產業園創建管理體系,通過評價認定后授予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稱號。
四、創建程序
2019年,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批準工作由省級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不再組織創建評審。
(一)各地要按照縣級政府申請、省級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擇優遴選的方式確定擬列入創建名單的產業園,經分管省領導審定后報送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各省要嚴格按照創建條件進行遴選,認真組織好創建方案、建設規劃評審和實地核查等工作。
(二)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對各省報送的擬創建產業園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備案。對審查確定為符合條件的,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聯合發文公布;對審查確定為不符合條件的,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直接取消創建資格,不再遞補。
五、支持方式
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通過定期監測、績效評價、實地核查等方式,在批準創建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組織開展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評價認定工作。中央財政通過獎補方式,對批準創建和通過評價認定的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按不同情形予以適當支持。
(一)對2017年批準創建但未通過2018年底評價認定的21個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2019年底前再組織一次評價認定,屆時未通過將取消創建資格,并按有關規定收回結余資金。
(二)對2018年及之后批準創建的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中央財政獎補資金分兩次安排,第一次在批準創建時安排部分資金,第二次在通過評價認定后安排剩余資金。如兩次認定未通過,不再安排獎補資金,并按有關規定收回結余資金。
(三)對納入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管理體系的省級產業園,中央財政在批準創建時不安排獎補資金,通過評價認定后給予適當獎補。
(四)中央財政獎補資金用于產業園創建方案明確的建設內容。鼓勵產業園統籌整合相關資金渠道,創新投資、建設、運營方式,通過PPP、政府購買服務、貸款貼息等方式,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建設產業園。
六、材料報送
各省于4月15日前,將確定創建的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名單、創建方案、經縣級政府審批的建設規劃、產業園基本情況表(附件2)、2019年省級財政產業園專項資金投入情況等材料(附電子光盤),報送農業農村部發展規劃司紙質材料3套和電子光盤1套、計劃財務司和財政部農業司電子光盤各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