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介全國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落實農業農村部等9部委《關于深入實施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的意見》(農產發〔2020〕3號)要求,發掘鮮活經驗、展現創業風采,營造“激情創新創業、夢園鄉村振興”氛圍,激勵和引導更多返鄉入鄉在鄉人員創新創業,我部擬推介第四批全國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介條件
(一)基本條件。以返鄉創業農民工、入鄉創業人員、在鄉創業人才為主,且符合如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愛國敬業、誠信經營,自覺維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
2.在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打造供應鏈等方面作用顯著,特別是在創辦企業、發展產業、帶動就業中貢獻突出。
3.未發生過嚴重違法、違規、違紀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具體條件。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及其創辦的經濟實體主要分為三類,具體條件如下:
1.家庭農場或種養大戶。生產經營相對穩定,掌握現代農業生產技能,農業經營管理能力突出,在當地口碑好,群眾和基層組織認可。
生產經營或銷售方面有創新或有獨到之處,經濟效益好。生產的農產品達到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獲得“三品一標”認證的,獲得省級以上榮譽稱號、證書的優先考慮。
2.農民專業合作社。需是省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創辦人或主要負責人。合作社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和財務制度,民主管理規范透明,在當地社會反響較好。
在生產技術、成果轉化、經營管理、品牌建設、產品營銷等方面有所創新或有獨到之處。加入合作社的農戶(農民)數量較多,產業鏈增值收益與農戶共享,成員收入高于當地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建設有標準化生產基地、納入產品可追溯體系,建立電子商務營銷渠道,培育“土字號”“鄉字號”品牌的優先考慮。
3.創辦鄉村企業或服務組織人員。需是創辦現代種養業、鄉土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休旅游業、鄉村新型服務業、農村電商等企業或服務組織的創辦人或主要負責人。鄉村企業或服務組織在產品創新、技術創新、業態創新等方面有突破,在農業中融入現代產業要素,促進產業融合發展,形成“農業+”多業態發展態勢。
鄉村企業或服務組織在組織創新、機制創新、服務創新等方面有突破,在融合模式、聯結機制、營銷方式、益農信息服務等方面有重大創新。與同行業相比市場競爭力較強,經濟效益較好,農民參與度高、受益面廣,50%以上的員工為農民或農民工。
持有發明專利,獲得地市級以上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等獎勵、獲得地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獎勵者優先推薦。
二、推介程序
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遴選推介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申報推薦方式開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人數不超過4人,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超過2人。
(一)個人申報。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填寫《第四批全國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申報表》(附件1),并提供1張證件照及3-4張工作照(電子版),逐級報送至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核準。
(二)省級推薦。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規范程序,遴選、審核申報材料后,填寫《第四批全國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推薦表》(附件2)。
(三)部級審核。農業農村部組織專家對各省(區、市)推薦的優秀帶頭人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公示無異后,發文正式公布。
三、有關要求
(一)認真推薦。推進農村創新創業,創意是根,創新是魂,創業振興鄉村。各省(區、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提高認識,從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工作大局著眼,從鄉村人才振興入手,通過廣泛發動、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認真審核,切實擇優推薦一批示范帶動能力強、經驗做法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
(二)按時申報。于8月31日前,將正式推薦文件及相關材料(紙質版)統一報送至農業農村部鄉村產業發展司,同時,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或使用光盤報送。
(三)宣傳引導。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及時部署宣傳工作,多方位、多視角、多媒介開展宣傳推介。優秀帶頭人事跡將編入《全國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匯編》,并加強宣傳報道。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景光明 郭 迪
電 話:010-59199679 13801082517 13671311235
郵 箱:nmcycx@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96號1020
郵 編:100122
附件:1.全國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申報表
2.全國農村創新創業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推薦表
農業農村部鄉村產業發展司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