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每年數萬億元的土地出讓收入如何使用?相關改革文件即將出臺,過往“取之于農,用之以城”的局面有望發生改變。
9月24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兼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局局長吳宏耀介紹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有關文件情況并答記者問。
這也意味著,討論數年的相關文件即將出臺。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時就提出,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制定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見,所籌集資金用于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而在今年初印發的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再次明確了這一改革思路。
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今年2月份表示,當前財政收支壓力很大,許多方面都在壓減支出,但補“三農”全面小康短板的投入要保。今年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三農”投入力度,要求抓緊出臺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的意見。
之所以要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一是鄉村振興需要實實在在的資金投入;二是過往土地出讓收入“取之于農,用之以城”,在其使用范圍上也有騰挪空間。
早在2012年,當時還在擔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韓俊在《農民日報》發表文章指出,土地收益的分配明顯向城市傾斜,2011年土地出讓金收入已超3.15萬億元,到2011年10月末土地出讓收益三農支出只有1234億元。
近兩三年來,我國每年土地出讓收入已經達到了六七萬億元的規模。如2018年是65096億元,2019年是72517億元。
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8月全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42017億元,同比增長9%。業內人士預計,按照當前土地市場態勢,2020年全年土地出讓收入有望超過七萬億元。
如此高額的土地收入資金是如何使用的?有多少投向了農業農村?
按照當前相關規定,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農業土地開發,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以及10%用于教育資金。
而按照財政部和教育部2011年下發的文件規定,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教育資金,實行專款專用,重點用于農村基礎教育。這意味著,土地出讓收益中將應有35%的比例用于農村農業。
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廖洪樂23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年來相關規定并未進行大的調整,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的比例仍然較低,未來應該進一步增加對農業農村的投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支出比例的基數并非是土地出讓收入總額,而是土地出讓收入總額減去征地拆遷等成本性支出的差額,即土地出讓凈收益。
從近些年的情況來看,每年土地出讓凈收益大概在出讓收入總額的20%到40%之間。
記者根據官方資料統計,自2003年的1799.1 億元到2014年的 8988億元, 這12年間地方政府獲得的土地出讓純收益約為70433億元,年均5869億元。
而從2003年到2014年,這期間的土地出讓總收入約為23.55萬億元,總體來看,這12年間土地出讓純收益占到出讓收入總額的29.9%。
財經部發布的《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收支情況》顯示,2014年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城市建設支出4063.02億元,占非成本性支出56%。用于農業農村支出2435.49億元,占非成本性支出33.6%。
如果按照一年幾千億元的土地出讓收益作為基數,假設今后用于農村農業的比例提高十個百分點,那么涉及到的資金就多達數百億元。這對于國內的農業農村建設而言,可謂又一利好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