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2023年第10號國家標準公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GB 43284-2023)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該標準由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將于2024年4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為強化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引導生鮮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適度合理包裝、規范市場監管提供執法依據和基礎支撐。
該標準明確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和蛋等五大類生鮮食用農產品是否過度包裝的技術指標和判定方法。主要技術指標包括三方面:一是針對不同類別和不同銷售包裝重量的生鮮食用農產品設置了10%—25%包裝空隙率上限。二是規定蔬菜(含食用菌)和蛋不超過3層包裝,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包裝。三是明確生鮮食用農產品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的比率不超過20%,對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櫻桃、楊梅、枇杷、畜禽肉、水產品和蛋加嚴至不超過15%。為避免對農業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或產生新的資源浪費,該標準設置了6個月的實施過渡期,并規定“實施之日前生產或進口的生鮮食用農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實施后,生產經營主體應按照該標準要求,對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包裝進行合規性設計。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推進標準宣貫實施,開展監管執法,引導生鮮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盡快開展對標達標自評、合理選用包材、規范包裝設計。同時,倡導消費者自覺踐行綠色消費理念,不選購過度包裝的生鮮食用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