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方案》的通知
農質發〔202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市場監管局(廳、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局、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及直屬機構辦公廳(室),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經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現將《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農業農村部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3年7月29日
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等有關部署,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充分發揮標準化在推動鄉村振興中的支撐作用,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鄉村振興和標準化工作的重大戰略部署,充分發揮標準化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的基礎性和引領性作用,健全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構建協同機制,助力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振興,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提供標準化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系統觀念。堅持農業農村現代化一體設計、一并推進,統籌鄉村生產、生活、生態各領域,融合標準規劃、制定、宣貫和實施各階段,充分調動地方、社會團體和企業參與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構建層次清晰、職責分明、功能互補的標準供給體系。
2.堅持分類指導。立足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和鄉村公共服務標準化的實際需求,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分類推進各領域標準化工作,合理確定公共基礎設施配置和公共服務標準,著力解決短板弱項,整體提升農業農村標準化水平。
3.堅持創新引領。以標準創新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加快農業信息化和鄉村數字化。推進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拓展全鏈條增值增效空間。創新標準化推進機制,探索以標準化支撐鄉村振興的新思路、新路徑、新方法。
4.堅持開放共享。深化國際合作,推動國內外農業農村標準互聯互通,交流中國農業農村標準化經驗,貢獻中國標準化方案。以標準化推動農村共同富裕,讓廣大農民共享發展成果。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公益性和市場化相結合的標準化推廣服務體系基本建成,農業農村標準的國際化程度顯著提高,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基本形成,標準化支撐和服務鄉村振興的作用日益凸顯。
——農業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制修訂農業領域國家和行業標準1000項,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顯著提升,構建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30個,農業生產標準化普及率穩步提升,農業生產與農產品“三品一標”協同推進。
——鄉村建設標準體系初步形成。制修訂一批鄉村建設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國家層面創建示范美麗宜居村莊1500個左右,鄉村建設標準體系內容更加科學、結構更加合理。鄉村公共服務標準支撐能力得以提高。
——標準化示范作用顯著增強。創建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100個,農業標準化服務與推廣平臺示范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深入實施農業高質量發展標準化示范項目,創建國家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示范基地300個。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和企業標準領跑者計劃取得積極進展。農業領域國際標準制定參與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夯實保障糧食安全標準基礎
開展種質資源普查保護、鑒定評價相關標準制修訂,完善品種試驗評價、種子生產加工、種子質量檢驗及分子檢測等標準,健全種質資源庫、良種繁育基地建設標準。建立健全耕地質量建設保護標準體系,制定土壤退化防治、培肥改良、綜合治理等標準,完善土壤普查、調查、監測、檢測、評價、信息化等標準。系統提升高標準農田設計、建設、驗收、管護、服務、評價等標準水平。完善大中型灌區建設、管理標準,健全農田水利管護標準體系,推進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實施應用。加快完善涵蓋生產、流通、管理、施用各環節的肥料等投入品標準體系,推動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加強設施農業相關標準制修訂。完善農業機械產品評價、安全監理、應用支持、維修指導、質量監督等標準。(農業農村部、國家標準委牽頭,科技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中國氣象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
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強化食用農產品農獸藥殘留、產地環境、生產過程管控及儲運、投入品質量要求、畜禽屠宰檢驗規程等標準制修訂。聚焦問題治理,制定農產品全程質量控制標準。開展化肥、農藥全鏈條標準制修訂,健全基礎通用、產品、經營、科學合理安全施用和環境影響監測評價標準,加強獸藥質量標準制修訂,提升獸藥質量標準水平。圍繞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制定優質農產品標準,研制富硒等功能農業標準,推動農產品分等分級和包裝標識標準化,制定限制食用農產品過度包裝標準。制定監測監管、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質量追溯、信用管理、智慧監管、基層網格化管理等配套標準,加強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與標準制修訂的銜接,助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治理能力提升。推動網絡平臺銷售農產品、預制菜等新業態相關標準研究。(農業農村部、國家標準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健全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
圍繞發展鄉村特色產業,以產品為主線,構建協同高效的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完善農產品品牌建設和評價標準,加快農產品氣候品質評價標準研制,促進農產品品牌培育。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標準建設,規范和提升服務水平。強化促進農產品減損增效、轉化利用的技術、產品、檢測和服務標準研制,構建與農產品加工和上下游產業相適應的標準體系。圍繞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開展休閑農業及鄉村旅游服務、管理類指南和標準研制,引導規范發展。(國家標準委、農業農村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國氣象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農業綠色發展標準
加快綠色投入品標準供給,強化化肥和化學農藥減量化行動標準支撐。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水產養殖尾水排放循環利用、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標準研制。集成創新標準化綠色生產模式,推動農用地土壤安全利用、農業投入品管控、動植物疫病防控、綠色種植、健康養殖,以及漁業水域環境監測與生態修復、農業氣候資源區劃和開發利用等領域標準研制。加強農業生態環境監測與保護、農村可再生能源、農村沼氣工程標準,健全旱作農業、農業節水技術等標準。制定生物質成型燃料質量標準。完善農業領域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與監測標準體系,加快制定外來物種防控與管理標準,防治外來物種侵害。(農業農村部、國家標準委牽頭,科技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海關總署、中國氣象局、國家林草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鄉村房屋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標準
完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維護、運營標準體系,開展鄉村消防車通道、應急車道等標準研制。研究制定村莊改造技術路線導則,推動改造規范化標準化。強化水庫、堤防、河道、漁港、山洪災害防治工程建設等標準研制,開展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應急廣播、應急避難場所、應急物資等防災減災救災標準制修訂,提升農村公共安全水平。完善漁船、漁具標準體系建設和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強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管理標準制修訂。健全農村電網、燃氣和清潔能源及民用爐具標準體系。開展農村房屋設計標準研制。加快制修訂快遞服務及配套設施標準,制修訂一批農產品產地市場建設和冷鏈物流標準。加強數字鄉村標準體系建設,研制農業農村數據、惠農金融服務、市場監測預警和信息服務、鄉村數字基礎設施等標準。制定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標準。制定村級綜合服務設施、無障礙設施建設標準。建立健全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評價指標體系和鄉村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制修訂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范標準。(農業農村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標準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應急管理部、中國人民銀行、廣電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郵政局、中國殘聯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健全農村人居環境標準體系
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相關術語、分類、協同處理、環境評價、綜合治理等綜合通用標準的制修訂,穩步推進農村不同類型衛生廁所、糞污處理以及相關配套設施的建設、管護標準制定,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完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理和監測評價標準,加快提升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標準化水平。系統推進農村水系、村莊節水、村莊綠化、村莊公共照明、農村公共空間、村莊保潔等標準制定,研制鄉村風貌引導、村容村貌提升、森林鄉村建設和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相關標準,引導村容村貌提升。(農業農村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標準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國家疾控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鄉村公共服務標準支撐
以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學前教育助學服務、義務教育服務、普通高中助學服務、殘疾兒童及青少年教育、公共衛生、防災減災、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等為重點,強化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在鄉村實施應用,助力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開展農村科普標準化工作,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以警務、消防、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為重點,開展農村安全防范、應急管理領域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強農村應急廣播服務標準實施應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國家標準委、廣電總局、體育總局、中國氣象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中國科協、中國殘聯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鞏固提升防返貧工作標準化水平
加強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相關項目管理機制等相關標準研制,強化防返貧監測指標體系標準化,促進東西部協作規范化發展。(農業農村部牽頭,國家標準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優化標準供給結構
推進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并重轉變,強化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配套銜接,大力發展團體標準,建立團體標準采信機制,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團體標準組織,推進團體標準應用示范,引導社會團體制定原創性、高質量標準。充分發揮技術優勢企業作用,鼓勵企業制定嚴于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委牽頭,農業農村部、中國科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深入開展試點示范和服務體系建設
加強各類農業標準化示范創建,提高生產、加工、流通各環節標準化管理水平。實施農業高質量發展標準化示范項目(國家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示范基地)。深入開展農業標準化示范區、農業標準化區域服務與推廣平臺建設,發揮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構建涵蓋主要區域和重點領域的農業標準化服務推廣體系。將標準宣貫納入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工作內容,強化鄉村振興相關標準宣貫。組織標準化專家團隊,開展標準咨詢、評估、培訓及服務,加強農業農村標準實施跟蹤評估。推進新型城鎮化標準化試點建設。結合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建設、數字農業建設試點、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范等項目,強化標準應用示范。(國家標準委、農業農村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深化標準化國際合作
積極參與農業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深化與“一帶一路”、東盟等有關國家農業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穩妥有序推廣我國農業農村標準化經驗。推動我國優勢、特色農產品標準成為國際標準,加大國家標準外文版供給,提高農業領域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推動農業標準互聯互通。(國家標準委、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推動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有效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標準研制、實施應用、重要政策制定、重大問題協調等方面加強溝通協作,協同推進鄉村振興標準化工作。強化對事業單位、學會協會和標準化技術組織的指導,提高有關單位開展鄉村振興標準研制及應用推廣能力。(國家標準委、農業農村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科技支撐
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發展,支持鄉村振興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標準研究,加快農業農村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的標準化需求,建立健全標準化技術組織,進一步發揮標準化技術組織作用,支持標準化技術組織開展鄉村振興標準體系研究。開展鄉村振興領域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國家標準驗證點、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的建設,搭建高水平標準創新研發平臺,逐步形成上下貫通、全面覆蓋的鄉村振興標準化技術支撐體系。(科技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標準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政策支持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將農業產業發展、鄉村建設、鄉村綠化、鄉村公共服務等標準化工作納入支持重點,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通過現有渠道,做好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經費保障,重點支持開展農產品全產業鏈、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等標準化專項研究。強化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推動社會資本投向鄉村振興標準體系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優化金融服務質效,將綠色金融、普惠金融與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深度融合。加強鄉村振興領域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各相關單位在科研獎勵、職稱評定和績效評價等工作中認可標準成果。(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標準委、金融監管總局、國家林草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介和新媒體,以及相關培訓和主題活動,強化對鄉村振興標準化工作的宣傳引導。舉辦標準化論壇和學術活動,建立標準化學習交流機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標準化工作激勵機制,增強各類主體參與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選樹學標用標典型案例。對在標準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營造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實施的良好氛圍。(農業農村部、國家標準委、廣電總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來源:農業農村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