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標準化在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中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市場監管總局近日修訂出臺了《農業農村標準化管理辦法》,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的新任務和新要求,拓展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范圍,明確農業農村標準制定的特殊要求,重點聚焦標準實施手段創新應用,強化以標準化手段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和亮點包括:
一是將規章適用范圍從單一的農業拓展到農業農村領域,對農業農村標準的定義和范圍進行界定,將農村設施環境、農村公共服務、鄉村治理等技術要求納入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
二是明確農業農村標準制定要求,將其聚焦于解決農業農村領域突出共性問題、提高農產品質量和效率、提升鄉村治理能力、保護生態環境等。
三是明確農業農村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范圍,規定農業投入品及一般性農產品質量、檢測方法原則上不制定地方標準;鼓勵社會團體根據市場需求和創新發展需要,制定團體標準;鼓勵各有關單位參加國際標準化活動,提升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
四是突出標準實施手段的創新,規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強標準宣貫,因地制宜推動農業農村標準實施與應用。鼓勵在農業產業政策制定、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鄉村建設等工作中應用農業農村標準。明確開展農業農村標準化試點示范、搭建服務平臺、融合運用質量基礎設施、促進農業農村標準化服務業發展等具體要求。
市場監管總局將以《辦法》出臺為契機,加大宣傳力度,建立健全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協調機制,運用標準化手段規范農業生產,改善人居環境和提升鄉村治理,努力營造有標可依、有規可循、規范公平的農業農村發展環境。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