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呼喚誠信
發布時間:2003-05-03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近日,記者在福州市某一市場以每斤2.5元的價格買了2斤枇杷,來到一店面復稱2斤的枇杷少了4兩。記者立即拿著只有1.6斤的枇杷找攤販理論,反被攤販以“嘴饞吃掉,口說無憑”為由橫加指責了一番。面對“傾斜”的秤,是否真的沒有誠信可言?
在福州市區的許多市場,記者注意到許多攤檔的度盤秤都是放在攤販檔里面,刻度盤很臟,攤販稱商品的速度之快更是令人咋舌,隨手拿起消費者選好的食物快速地在秤盤上一放就能立即報出斤兩并包裝。整個過程快得讓你來不及看清刻度盤上指針的計量數字。
記者在福州銅盤市場一蔬菜攤問一女老板大蒜一斤多少錢,她回答一斤1.5元,記者就挑4根小蒜給女老板,沒等記者反應過來,女老板說是0.7元,記者要求女老板復秤,女老板只好復秤,說是三兩多一點,要0.5元,剛才看錯了。
在短斤少兩現象面前,消費者大多見怪不怪,小問題則懶得去投訴。在銅盤市場,一位自稱姓吳的主婦的一番話頗讓人回味,“我幾乎每天都要來買菜,原來也是挺較真的,一兩半兩也要爭得昏天暗地,現在是懶得爭了,見怪不怪了。”
在采訪中也有不少消費者反映,在被明明白白發現了短斤少兩面前,賣主大多不感到臉紅,有的反而理直氣壯。就像記者買了2斤枇杷,實際到手的只有1.6斤,而這些攤販反而理直氣壯地說“嘴饞吃掉”。記者在幾天的采訪中發現一個無奈而沉重的問題,很多市民到市場買食物,根本就不奢望貨真價實,只要走進市場就要面對短斤少兩這樣一個事實,就必須有吃虧上當的心理準備。被商販子玩一點秤子魔術,已成為一種消費習慣。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做、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消費者在購物時,一定要擦亮眼睛,識破不法商販“短斤少兩”的手法,同時應該勇敢索賠,充分利用《消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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