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稅費改革的社會創新意義
發布時間:2003-06-14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農村稅費改革的社會創新,對于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意義。一是促進了市場取向的制度和體制創新。農村稅費改革以土地使用權的形式明晰了土地的產權界定,使農村的基本經濟制度向著建立農村市場經濟體制大大邁進了一步。這一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制度均衡,使農村義務教育、農村公共服務投入和鄉村組織運轉經費主要由農民承擔,而農民又負擔不起的矛盾得以暴露,促使上級增加對鄉村的轉移支付。這就促進了縣及縣以上四級財政的支出結構甚至整個財政體制的改革,促進了加快建立公共財政的步伐。在明確和規范財政轉移支付的過程中,現行的財政分級管理體制與垂直的行政管理體制之間財權與事權不相適應的矛盾也凸顯出來,提出了盡快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完善財政和行政體制的新課題。二是為市場取向的制度和體制創新積累了經驗。從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實踐看,推進市場取向的制度和體制創新,要注意這么幾點:即要從解決當前經濟生活中反映最突出的問題入手,要注意及時總結基層群眾的新鮮經驗,堅持先試點后推廣并在實踐中不斷優化方案的原則,要權衡利弊付出一定的改革成本,要以廣大群眾是否滿意、是否促進生產力發展、能否避免社會動蕩為標準。
農村稅費改革的社會創新對于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具有一定意義。農村稅費改革有力地推動了鄉鎮政府機構和人員的精簡,進一步規范了鄉鎮政府的職能,不僅有利于加強和改善農村基層政權的建設,而且對于縣及縣上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精簡、職能的規范具有示范和推動作用,有利于加快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精干、高效、廉潔的行政機構。農村稅費改革調整了鄉村干部與農民群眾的關系,保進了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為在全社會發揚民主,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提供了經驗。
農村銳費改革的社會創新,對我國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建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發展經濟學認為:在混合市場型發展中國家經濟中,農業現代化可以看作是一種從維持生存的傳統農業向多樣化、專業化的商品農業漸進和持續轉型的過程。而各種影響整個社會、政治和農村社會制度結構方面的深刻變革對于改造傳統農業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可見,實現農業現代化必須實現農業的市場化,而關鍵在于建立市場化的農村經濟制度。農村稅費改革以土地使用權的形式明晰了土地的產權界定,農戶獲得了獨立的土地經營權,使每個農戶都成為一般納稅人、成為商品經營實體和市場主體,建立了市場化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框架,給了農民更多的經濟自由。與以前每年要交給集體和國家公糧不同,現在只要上交一定幾年不變稅金,必將大大刺激廣大農民追求最大經濟利益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要么增加二三產業的兼營兼業,要么發展農業的集約經營,從而促進農業的勞動分工,促進傳統農民向商品生產者的轉化,加快自然農業向市場農業的轉變,促進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和農業農村的現代化。農村稅費改革也促進鄉村組織運用其資源大力發展二三產業,加快農村的工業化、城鎮化。農村銳費改革使大量農民享有穩定的土地使用權這樣一種可靠的福利保障,為他們離土離鄉、經商務工解除了后顧之憂,可為工業化提供大量的勞動力群體,從而大大促進國民經濟的現代化建設。(作者單位:江蘇省委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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