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稅費改革的難點
發布時間:2003-07-30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貴港市港北區財政局 廖健強
今年4月,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已在貴港市范圍內全面推開,隨著試點工作的進一步擴大,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農村稅費改革工作中遇到不少問題與難點,有待于我們進一步研究和探討。
(一)計稅土地面積難于確定。根據自治區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有關文件要求,農村稅費改革中農業稅計稅土地以農民第二輪承包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為基礎,確定農民的計稅土地面積。但我區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不少問題:一是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工作沒有全面完成,原因多方面,有的是鄉鎮重視不夠,有“走過場”的形式,應付了事,有的鄉鎮甚至根本沒有開展二輪土地承包工作;有的是部分農民長期外出打工不在家,無法簽字落實二輪土地承包合同;有的因土地糾紛懸而未決,農戶未肯簽訂。二是二輪土地承包面積與一輪工地承包面積相差大,有的鄉、村只搞水田承包,旱地、坡地不計入二輪土地承包面積,給重新核實帶來很大困難。三是“有稅無地”和“有地無稅”問題:(1)由于國家建設用地、城鎮化建設、興辦企業占地、村級道路建設占地等而未能及時核減,或征地手續不完備,如貴城鎮南平村、震塘村共有500畝地是與貴鋼公司、貴化公司協議買賣,上級多次調處尚未解決,無法依法核減農業稅,致使一些地方存在“有稅無地”現象。(2)有少數農民自己開荒、退宅還田等形式出現的新增耕地沒有納入二輪土地承包,也就沒有納入計稅范圍;有的是庫區搬遷戶,按農業稅稅收政策規定,移民搬遷后的第三年開始負擔農業稅稅收任務,特殊情況可推遲至七年,可是大圩鎮民樂村已搬遷達三十多年了,由于歷史遺留問題,該村318戶共2400畝耕地至今沒有農業稅任務;有一些村隊雖負擔有農業稅任務,但部分農民自聯產承包責任制后就一直沒繳納過稅款,均為每年農業稅災歉減免和社會減兔時減掉;還有的是土地承包時承包有土地,而現在卻成了“五保戶”,這些情況又存在“有地無稅”的現象。“有稅無地”和“有地無稅”現象的存在,使得農戶之間的稅賦很難做到公平合理。
(二)計稅常年產量難于確定。自治區規定,這次農村稅費改革是以1994—1998年五年農作物的實際平均產量為依據,確定農業稅計稅常年產量,并張榜公布,并得到大多數群眾的認可,這也是改革的一個難點。一是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統計年報的農作物產量往往是采取抽樣調查的方式確定,以樣本產量推算總體產量,準確性不高,偏差較大。二是統計數字來源,政出多門,農經部門、統計站各唱各的調,兩者的數據相差甚遠,讓人難以取舍。三是政府為夸大“政績”,每年上報的產量往往含有一定“水分”,產量偏高,脫離實際,即使公示出來,農民也很難接受。常年產量的偏高,抬高了農業稅計稅產量的基數,增加了農民的負擔;常年產量的偏低,又不能真實地反映稅賦,有欠稅賦公平。另外,因地理位置、氣候、土壤、灌溉設施等條件的差別,又容易造成村、隊之間的差別,再加上原始資料數據殘缺不全,造成常產難于確定。
(三)鄉村負債仍然越來越嚴重。由于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多年來農村興辦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農村合作基金會、鄉鎮企業發展、農業綜合開發、農村教育“普九”達標等公益事業,形成鄉村大量負債,再加上各類達標升級活動、“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不斷蔓延,造成鄉、村財力空虛,負債嚴重。據統計,我區鄉鎮財政僅“兩會一部”欠債高達5000多萬元,僅利息一項每年財政就要負擔100多萬元,再加上其他一些債務,鄉鎮財政困難可想而知了。在農村稅費改革前,鄉村負債可以通過農民上繳的村提留和鄉統籌來消化,出現巧立名目向農民亂收費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改革后,由于取消了鄉統籌和各種集資,鄉村可用財力下降,籌資渠道減少,償債能力受到很大限制,鄉村債務難于化解。
(四)鄉村機構運轉經費缺口較大。目前,我區區、鄉財政緊張,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運轉困難,是典型的“吃飯型”財政。去年機構改革后,原屬自收自支的鄉鎮計生站、畜牧獸醫站人員全部轉為財政供養,財政支出壓力加大,預算內資金甚至連“吃飯”都難保,搞建設和服務主要靠預算外收入和自籌收入。稅費改革取消“三提五統”后,一方面原屬預算外收入和自籌收入的部分減少了,鄉鎮收入都大幅度減少,另一方面鄉村兩級九年義務教育、社會撫養、優撫等支出轉為財政負擔,這使得本來就十分緊張的鄉鎮財政無疑是雪上加霜,資金缺口更大,鄉村機構運轉更為困難。
(五)農村義務教育受沖擊大。從我區情況看,稅費改革前每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這一塊支出就占了全區財政總支出的70%以上,這仍不夠,每年還要從教育統籌費和教育費附加中解決一大部分,如九九年我區就從繳上的教育集資款中返還1000多萬元給鄉鎮,用于改善農村辦學條件和解決教師工資發放,減輕財政負擔,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財政困難。然而,稅費改革后取消了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雖減輕民農民負擔,卻直接導致了義務教育所需資金無法保障,影響了義務教育的正常開展。
(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與公益事業發展面臨新的困難。由于對農村的投入嚴重不足,長期以來,農村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鄉村衛生、教育、文化事業發展等,主要是依靠農民出錢出工興辦,這一方面確實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另一方面客觀上對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也起到了顯著的推動作用。稅費改革后,因取消“三提五統”,而財政轉移支付又僅能使鄉鎮維持“保運轉、保吃飯”,至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則失去了資金來源,造成新的項目難以啟動,落后局面無法改觀。基礎設施等公共產品供給嚴重不足,是制約貧困地區經濟和農村社會發展的主要障礙。
以上問題,還需要在農村稅費改革的實踐中逐步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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