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產業結構的變化和發展狀況
發布時間:2003-08-13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摘 要: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一個影響國家安全的根本性問題。本文主要分析了農村產業結構變化和發展的狀況,從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國農村產業結構存在的不合理之處,我們應不斷地進行適應性調整。
一、農村產業結構變化和發展的歷史時期
新中國成立以來,伴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農村產業結構的變化大致可分為以下三個歷史時期:即1949——1978年的緩慢變動時期;1979——1990年的開始形成和逐步完善時期;1990年以來對農村產業結構進行全面調整時期。三個歷史時期分別有其各自的經濟特點:
我國農村產業結構在第一個時期的基本特點是單一的種植業結構。建國初期,我國農村產業部門主要是農業,而農村工業和農村商業卻很少,主要是一些小商販、小手工業和農村的作坊。在農業中僅以種植業為主,在種植業中又以糧食作物為主。林、牧、漁業沒有應有的發展,必需的工業和副業比重很小,歷史形成的農業=種植業=糧食的單一的農村產業結構基本上沒有變化,整個農村產業結構處于極不合理的狀態。與新中國成立時的農村產業結構相比,這一時期雖然有了一定程度的緩慢變化,但我國農村產業結構中農業一直處于絕對主導地位,第二、第三產業在農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很低,只是作為農業的必要補充而存在。
第二個時期改變過去“重農型”的狀況,形成了農、林、牧、副、漁并舉,以農村工業為龍頭,全面發展農村產業結構的新格局。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黨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農村經濟得到了迅速發展,農村產業結構進入了變革階段。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多種形式的責任制為開端的經濟體制改革,突破了單一種植業的格局,徹底改變了農村經濟的微觀運行基礎,調動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村專業化、商品化和社會化程度的提高,推動了農村產業結構的變化。隨著城市改革的啟動和市場機制的深化以及城市和農村消費結構的變化,農村第二、第三產業加速發展,農村產業結構逐漸有了調整,使農村產業結構在逐步滿足人們基本需要的同時,向農產品優質化、工業消費品優質化的方向發展。
第三個時期是由于我國農村產業結構面臨新挑戰而進行全面調整的時期。為了適應我國經濟“三步走”戰略目標的實現和世界產業結構的變化,尤其是我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農村產業結構更加需要作出相應的調整。據有關資料統計,進入90年代以來,農村勞動力和產值的分布狀況是:從相對值角度和勞動力分布情況來看,第一產業的占比呈下降趨勢,第二、第三產業占比呈上升趨勢,第三產業上升趨勢更為明顯;從產值狀況來看,第一產業的比重在降低,第二、第三產業的比重在上升,尤其是第二產業在產值等方面已經成為農村第一大產業。
綜上所述,我國農村產業結構自改革開放以來,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一是農村產業結構已經擺脫改革以前以第一產業,特別是以種植業為主的單一產業結構形態,進入“三次產業”共同發展的新的歷史發展階段;二是隨著農村“三次產業”共同發展局面的形成,尤其是農村非農產業的快速發展,農村產業結構的發展方向必然是結構合理、分工明確、經濟高效。
二、目前我國農村產業結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們在肯定改革開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應看到,現存的農村產業結構中,仍存在著一些不合理現象,需要不斷調整。
(一)農村“三次產業”之間的結構、比例不合適
在“三次產業”的共同發展過程中,各次產業的發展速度、水平不同,在勞動力分布、產值和投資等方面也存在較大差異,并沒有形成農村“三次產業”協調發展的合理布局。從1978——1997年,我國農村非農產業總產值由640.5億元增加到76181.3億元。1997年農村第二、第三產業創造的產值占農村社會總產值的比重達到75.6%,比1978年上升了44.1個百分點。與此相適應,在農村就業結構中,大約有13526.8萬人在第二、第三產業中就業,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29.4%,而在1978年,農村第二、第三產業的就業人數僅為149.6萬人,所占比重為10.3%。其具體原因如下:
1、農業基礎薄弱,后勁不足。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部門,同時也是農村產業結構的基礎。農業這個基礎不穩,必然制約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化。目前,我國農業基礎薄弱,后勁不足的主要表現,除了農業資源狀況的局限以外,還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比較利益少,農產品價格低,抑制了農業的發展,影響了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二是農作物種植業的生產經營規模過于狹小,效益低。由于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責任制,許多地方采取了優、劣土地搭配的平均分配承包田的辦法,地塊零碎,不利于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不利于土地生產率、勞動生產率以及經濟效益的提高和農業的現代化。三是原有的許多基礎設施老化、失修,而且農田基本建設投入不足,許多農田水利設施損壞嚴重,造成有效灌溉面積大為減少。四是農業投資下降。由于農業投資主體由集體轉向農民家庭,農業的比較利益低,且回收期長,農民把資金投向收益較高的工、商業也是必然的。
2、農村工業有了很大發展,但存在較大困難。近十年來,我國農村工業異軍突起,已經成為農村的重要產業部門,在整個工業中的比重已達20%。但仍有許多問題困擾著農村工業:一是技術和管理水平比較低。目前,農村工業除少數采用現代技術和裝備以及現代管理方法以外,絕大多數仍是設備簡陋、技術落后,嚴格地說,還處于傳統的家庭手工業階段,不能適應農村工業進一步發展的需要。二是盡管農村工業生產由市場調節,經營靈活,效益較高,但是其所需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得不到保證。三是與城市工業發展不夠協調,主要是城鄉工業通盤規劃不夠,農村工業發展中存在較大的盲目性,因而加劇了對能源和原料的爭奪。
3、農村第三產業雖比過去有了很大發展,但依然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一是農村商業與農村產業結構不適應。國營商業和供銷社的改革幅度不大,基本上還處于計劃經濟體制之下,其服務質量和效率不高,不能適應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需要。二是交通運輸業緊張。許多產品不能及時運進運出。三是郵電通訊滯后,電報、信件傳遞較慢,方式仍較落后。四是農村技術服務狀況不佳。各種技術推廣、服務體系中相當數量的技術人員由于市場經濟的利益驅動轉行跳出農村。五是農村教育問題嚴重。教育經費不足,教育設施差,教師待遇低下,隊伍不穩,中學教育的方向不符合農村實際,等等。
(二)農村第一產業內部農、林、牧、副、漁各行業比例不協調
衡量第一產業內部結構是否協調,主要是看第一產業各部門的產品是否能滿足全社會對農產品多樣化的需求。在既定的社會消費水平上,社會需求是不可變更的。社會對農產品的需求結構是調整第一產業結構的依據,也是衡量該產業內部結構是否協調發展的標準。在廣義農業層次上,農業的產值比重高達53%,仍然占據第一的位置,林業、牧業和漁業發展仍顯不足。在狹義農業內部,糧食生產又占據第一位。由于農產品品種結構、種植結構、區域結構趨同,使供求之間形成結構性矛盾,并出現結構性剩余,誘發了一些新的矛盾。
(三)農村第二產業內部農村工業和城市工業重復,農村工業與農業的關聯度低
目前,我國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主要集中在第二產業,其中工業又占有很大比重。農村工業內部結構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農村工業和城市工業的重復率非常高,不僅造成農村工業內部結構不合理,而且加劇了全國工業結構的不合理。二是農村工業與農業的關聯度非常低,不能充分利用農村資源較好地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三是農村工業存在著許多自我制約因素:在經濟增長方式上的粗放型經營非常突出;“五小企業”比重較大,等等。
(四)農村第三產業內部的基礎設施及其配套服務不夠健全
農村第三產業包含的內容比較廣泛,但其發展頗不平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發展了商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主要的傳統產業,但對與之相近的部門或行業則注意不夠;二是新興的第三產業發展不足,如信息業在許多地方還是空白;三是產業或行業落后。
上述分析表明,我國農村產業結構隨著改革開放的快速發展,而不斷趨向合理,但是由于“三次產業”發展不均衡及各產業內部構成不合理,使農村產業結構不合理問題至今依然存在。
三、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舉措
從農村產業結構存在的問題出發,結合當前國內和國際復雜多變的環境以及世界產業結構調整的趨勢,本文提出了適合我國國情的優化調整措施,積極調整并建立合理的農村產業結構。
1、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的發展重點,持續穩定地發展第一產業,適當地發展第二產業,積極地發展第三產業。對農村“三次產業”結構進行調整,促進其優化升級,實現產業結構的合理化,總體要求是以解決二元結構矛盾為目標,大力發展農村非農產業,由此帶動農村工業化、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最終實現農業現代化。具體應當抓住兩點:一是通過調整實現結構優化;二是推動農村產業結構升級。農村產業結構升級的實質是結構質量的提高,升級的關鍵就在于必須轉變經濟增長的思路,實現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以量的擴張為基礎,以質的提高為根本。
2、加快農村小城鎮建設。我國的城市化水平低于世界大多數國家,因此,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必須與農村小城鎮建設同步進行。農村工業、商業、服務業的發展是小城鎮得以形成的基礎,但是小城鎮建設同樣也對農村工業、商業、服務業的發展起很大的促進作用。因為,農村第二、第三產業的發展迫切需要城鎮所提供的基礎設施作支撐。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第一次把“發展小城鎮,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大戰略”提出來,這對深化農村改革,推動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具有深遠的指導意義。
發展小城鎮是我國城市化的現實選擇,它對于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的分割狀態,逐步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經濟全面繁榮,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小城鎮建設是保持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優化農村產業結構的戰略選擇。加快小城鎮建設是推動農村工業化、鄉鎮企業二次創業的必然要求,是促進農村第二、第三產業發展的客觀要求,是有效地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問題的迫切需要,是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推動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迫切需要,是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推進精神文明、提高人口素質的客觀需要。
3、調整經濟發展手段,發揮科技推動作用。農村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必須與農村經濟發展手段的調整相結合,實施“科技興農”的戰略,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對農村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作用。應當改變過去長期存在的單純依靠勞動力、資金等生產要素帶動農村經濟發展的思路,轉向依靠科技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達到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目的。為此,必須盡快改革現存財政體制,增加對農業科學研究的投入。
4、轉變政府職能,制定和實行有利于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經濟政策。從農村經濟發展的外部條件和環境看,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狀況、城市經濟的發展狀況、國際經濟秩序、國際市場變動等因素都會對我國農村的產業結構調整產生程度不同的影響。此外,還有一些不確定性因素,如自然災害、科學技術突破性的發展、國際局勢的戲劇性變化等,但最關鍵的因素乃是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為了加強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的宏觀指導和協調,必須制定和實行相應的農村經濟政策。要通過各產業產品的訂購政策、價格政策、投資政策、產業政策、獎勵政策和稅收政策,促進農村各產業的全面發展。同時,政府應在規劃、指導、扶持和服務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總之,農村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是我國急需解決的現實問題。要想其得以盡快解決,關鍵是調整政府行為,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主導作用,發揮科學技術的關鍵作用,從而實現農村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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