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聯合下發意見 農民合作社有了新規范
近年來,農民合作社快速發展,在建設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發展中,一些地方重數量、輕質量,一些合作社有名無實、流于形式,制約了農民合作社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因此,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應把加強農民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提高農民合作社發展質量。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中發〔2014〕1號)精神,現就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意義重大
1.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是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要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就必須筑牢農民合作與聯合的組織載體。引導農民合作社加強制度建設,強基固本,提高發展質量,為農戶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務,緊密聯結農業生產經營各環節各主體,為建設現代農業提供堅實的組織支撐。
2.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是維護成員合法權益、增強農民合作社發展內生動力的客觀要求。農民合作社作為農民群眾自愿聯合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其生命力關鍵取決于能否讓農民持續受益。只有引導農民合作社健全規章制度,嚴格依法辦社依章辦事,才能維護好成員權益,切實增強農民合作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實現農民合作社持續健康發展。
3.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是承接國家涉農項目、創新財政支農方式的重要基礎。將農民合作社作為國家涉農項目的重要承擔主體,既是國際的成功經驗,也是我國創新財政支農方式、提高財政支農效率的改革方向。引導農民合作社建立完善的運行機制,真正實現民辦民管民受益,吸引更多的農民加入農民合作社,為實施國家涉農項目、創新財政支農方式做實組織載體,確保農民群眾從中受益。
二、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4.總體思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為主線,以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為目標,堅持發展與規范并舉、數量與質量并重,健全規章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加強民主管理,強化指導扶持服務,注重示范帶動,不斷增強農民合作社經濟實力、發展活力和帶動能力,使之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
5.基本原則
——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以服務成員為宗旨,堅持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使全體成員共同受益。
——堅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漸進,根據不同產業、不同類型采取差別化的政策措施,增強指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堅持典型示范。樹立一批規范運行的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提升農民合作社發展質量。
——堅持市場引導與政府監督相結合。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基礎上,強化政府對法律法規政策落實的督促檢查,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治理、信用自治、有效運行。
6.主要目標。經過5年的努力,農民合作社規模擴大、成員數量增加,運行管理制度比較健全,組織機構運轉有效,民主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產權歸屬清晰,財務社務管理公開透明,服務能力和帶動效應明顯增強,成員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發展質量顯著提升。力爭有70%以上的農民合作社建立完備的成員賬戶、實行社務公開、依法進行盈余分配,縣級以上示范社超過20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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