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農民合作社蓬勃發展,截至2020年5月底,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到222.5萬家,聯合社超過1萬家。農民合作社通過組織、服務農民“抱團”參與市場競爭,在建設現代農業、推動鄉村振興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規模小、實力弱等問題,服務帶動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
9月3日,農業農村部在其網站公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101號建議的答復的摘要,針對宋虎振代表提出的關于精準施策扎實促進農民合作社發展壯大的建議,農業農村部經商財政部,進行了回答。
關于加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補貼力度
一是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中央財政高度重視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通過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加大支持力度。2017年,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推動設立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財政轉移支付項目,重點支持面向“一小兩大”(小農戶、大宗農產品、農業生產大縣)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社會化服務,圍繞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和當地特色主導產業,采取先服務后補助的方式,支持服務型農民合作社等服務主體,并優先支持安裝機械作業監測傳感器的服務主體。按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由各地因地制宜確定資金補助標準與補助方式。原則上,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30%,單季作物畝均各關鍵環節補助總量不超過100元。對貧困地區、丘陵山區,原則上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40%,單季作物畝均各關鍵環節補助總量不超過130元。
二是支持農機深耕整地。2020年中央財政通過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支持開展農機深耕整地。根據《全國農機深松整地作業實施規劃(2016—2020年)》,支持適宜地區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作業面積1.5億畝以上,作業深度一般達到或超過25厘米,打破犁底層。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先作業后補助的方式實施,充分發揮農機類合作社等社會化服務組織的作用。
三是支持重大農作物病蟲害防治。中央財政重視重大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通過農業生產救災資金支持各地開展重大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各地可根據現行資金管理辦法,統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規定應用包括電解水技術在內的生物防治、綜合防治、生態控制等技術,降低有害化學農藥的使用強度,減少農業面源污染,降低農作物損失。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農機深耕整地屬于指導性任務,具體資金額度由各地結合實際統籌確定。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財政部等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不斷總結經驗,繼續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開展農機深松整地和重大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
關于加大對農民合作社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把縣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作為支持重點。按照中央關于突出抓好和重點培育農民合作社發展的要求部署,農業農村部加強促進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的頂層設計,召開促進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工作推進會議,對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作出總體安排。2019年,經國務院同意,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從加大財政項目扶持、創新金融服務、強化人才支撐等方面加大對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把縣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等作為支持重點。2019年組織舉辦7期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輔導員專題培訓,圍繞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與能力提升等主題,提升依法辦社的能力。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繼續加強指導扶持服務,扎實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開展多種形式的示范創建,增強農民合作社發展活力和帶動能力。
二是加大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支持力度。2020年通過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支持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建設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提升技術應用和生產經營能力。農業農村部啟動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建設工程,支持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節能通風庫、氣調庫等設施。
三是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2020年,財政部印發《關于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為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增信的通知》,要求政府控股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積極為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增信,擴大業務規模,及時履行代償責任,協調金融機構盡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2020年全年對小微企業減半收取融資擔保、再擔保費,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合作機構免收或減半收取再擔保費。財政部印發《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評價指引》,在政策效益指標績效評價體系(百分制)上設置40分分值,重點考核新增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及占比、新增1000萬元及以下擔保業務規模及占比、擔保費率等指標,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降低費率水平。
關于促進農民合作社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聯合
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整合利用集體積累資金、政府幫扶資金等,通過入股或參股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村與村合作、村企聯手共建、扶貧開發等多種形式發展集體經濟。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加強利益聯結,允許將財政資金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后,以自愿出資的方式投入農民合作社,讓農戶共享發展收益。目前,一些欠發達地區將“四荒”地等資源入股到農民合作社,將財政資金、扶貧資金等轉變為集體成員股份,使農民群眾更多地分享產業增值收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自2016年起,中央財政安排資金支持地方探索資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混合經營等多種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增強村集體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2018年,中央組織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于堅持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通知》,計劃到2022年,全國范圍內扶持約10萬個行政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下一步,中央財政將繼續大力支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并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督促指導各地抓好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