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
黨的十九大作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是新時期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遵循。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部門要積極行動起來,主動作為,綜合施策,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原則,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完善農村土地用途管制,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有關要求,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用地保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引領作用。各地區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要適應現代農業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需要,優先安排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用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預留少量(不超過5%)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農業設施、鄉村旅游設施等建設。做好農業產業園、科技園、創業園用地安排,在確保農地農用的前提下,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集聚,合理保障農業產業園區建設用地需求,嚴防變相搞房地產開發。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制定用地控制標準,加強實施監管。
二、因地制宜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不突破建設用地規模、不破壞生態環境和人文風貌的前提下,統籌農業農村各項土地利用活動,優化耕地保護、村莊建設、產業發展、生態保護等用地布局,細化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加大土地利用綜合整治力度,引導農田集中連片、建設用地集約緊湊,推進農業農村綠色發展。
三、加強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支持。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專項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和產業融合發展。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進行農產品加工、農產品冷鏈、物流倉儲、產地批發市場等項目建設或用于小微創業園、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農村二三產業的市、縣,可給予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四、規范設施農用地類型。對于農業生產過程中所需各類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用地,以及由于農業規模經營必須興建的配套設施,包括蔬菜種植、煙草種植和茶園、橡膠園等農作物種植園的看護類管理房用地(單層、占地小于15平方米),臨時性烤煙、炒茶、果蔬預冷、葡萄晾干等農產品晾曬、臨時存儲、分揀包裝等初加工設施用地(原則上占地不得超過400平方米),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納入設施農用地管理,實行縣級備案。
五、改進設施農用地監督管理。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明確不同類型設施農用地的規劃安排、選址要求、使用周期,以及結束使用后恢復原狀的保障措施??h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設立標示牌,標明設施農用地用途、面積、責任人和備案序號,接受公眾監督。設施農用地的管理信息納入國土資源綜合信息監管平臺,加強土地執法監察和土地督察,防止擅自將設施農用地“非農化”。
六、鼓勵土地復合利用。圍繞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因地制宜保護耕地,允許在不破壞耕作層的前提下,對農業生產結構進行優化調整,仍按耕地管理。鼓勵農業生產和村莊建設等用地復合利用,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業教育、農業科普、農事體驗等產業,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在充分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防止外部資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按照規劃要求和用地標準,改造建設民宿民俗、創意辦公、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農業農村體驗活動場所。
七、夯實基礎工作。開展耕地質量等別調查評價與監測工作,定期更新耕地等農用地土地等別數據庫,穩步推進農用地基準地價制定和發布工作,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加快“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提供產權保障和融資條件。
八、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農業、城鄉規劃、建設、環境保護、林業、旅游、消防等相關部門的協同聯動,共同開展本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現狀和需求的調查分析,確定各業各類用地標準和用地保障方式,健全政策體系,聯合執法監管,做好風險防控,合力推動新時期農業農村發展。
本文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