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脫貧攻堅戰“啃硬骨頭”的關鍵一年,也是大多數貧困縣實現脫貧摘帽的收關之年。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扶貧工作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和中央經濟工作會等重要會議精神,進一步提高地方預算完整性,加快支出進度,幫助地方提前謀劃和打贏脫貧攻堅戰,近日,中央財政提前下達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19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預算909.78億元,約占2018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060.95億元的86%。在此次提前下達的909.78億元中,安排資金120億元,繼續重點支持西藏、四省藏區、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并將資金分解到具體區、州。
財政部要求,各地要繼續支持深入推進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等文件要求,開展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得低于該項資金平均增幅。分配給貧困縣的資金一律采取“切塊下達”,資金項目審批權限完全下放到縣,不得指定具體項目或提出與脫貧攻堅無關的任務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提前謀劃,切實管好用好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確保資金精準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