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當前正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在提高生產效率、優化資源配置、增強市場競爭力等方面仍面臨不少挑戰。農業規模化經營作為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最直接形式,能夠在更大范圍內集中生產要素,使農業資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和利用,推動農業向集約化、標準化和現代化方向轉變。近年來,國家實施了一系列強農惠農支農政策,不斷增強農業農村投資吸引力,大量社會資本開始流入農村,為農業發展注入了新的外生動力。
社會資本助力推動農業規模化經營
社會資本通過市場化運作,不僅可以獲得較高經濟效益,而且具有高度的靈活性和流動性,能夠通過直接投資、提供信貸、技術支持和市場拓展等方式,為農業引入先進生產技術、設備、經營管理理念和組織模式。相較于傳統農業中的小農經濟,社會資本能夠更加有效地整合農村資源,提高土地流轉效率,實現規模化生產以及與大市場的有效銜接,為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農產品質量、延長農業產業鏈和價值鏈、推動農業科技創新等做出貢獻。
我國政府長期高度重視社會資本在農業領域中的作用,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下鄉支農。近年來,社會資本不斷涌入農業領域,工商資本下鄉規模持續擴大,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穩定增長。從政策支持到資金投入,從生產條件改善到生產方式轉變,社會資本在推動農業規模化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首先,社會資本依托其強大的技術實力,為農業生產提供智能化、可視化的管理工具和技術支持,促進數字農業發展。例如,有的企業利用物聯網和區塊鏈技術幫助農戶實現生產過程的智能化管理,有效規避了蟲害、缺營養等風險;有的企業通過設立農研計劃等項目,將利潤投入農業科技研發,為農戶擴大經營面積提供技術保障。
其次,社會資本積極參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改善農田水利、道路交通、倉儲物流等條件,提高農業生產效益。以湖南永州市為例,該市通過創新投融資模式成功引進社會資本1.4億元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不僅提高了農業生產效率,還有效促進了土地流轉和農民增收。
第三,社會資本憑借其成熟的經營管理經驗,能夠有效整合分散的農業資源,優化生產要素配比,挖掘農業內在價值,不斷延長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促進農業價值增值。并通過與農戶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市場經濟的有機銜接,分享社會化大分工的收益。
社會資本參與農業規模化經營面臨的困難
農業規模化經營是全球農業發展的大趨勢,是我國農業經營制度創新的重要方向,但這需要時間,需要有歷史的耐心,是一個慢變量。以社會資本推動農業規模化經營展現出巨大潛力和成效,但仍然存在諸多困難和挑戰,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業規模化經營向縱深發展。
第一,社會資本與農戶在合作過程中存在利益不一致性。社會資本傾向于短期回報,農戶則更為關注于長期可持續發展和生計保障。此外,社會資本偏好于“全程托管”“租賃”等模式,農戶則更傾向于保留經營權和決策權的合作模式。
第二,農地流轉體系不完善降低了社會資本的積極性。一方面,農地細碎化現象較為普遍,社會資本面臨較高的土地整合成本。另一方面,農地流轉市場發育尚不健全,土地流轉成本高、糾紛頻發。
第三,農業生產面臨較高的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一方面,農業生產周期長,受干旱、洪澇、病蟲害等自然災害的影響大。另一方面,農產品價格受供需關系、政策調整等因素影響,存在不穩定性,市場風險大。我國農業保險體系建設尚不夠完善,風險分擔機制缺乏,保險產品覆蓋范圍有限,農保市場參與者偏少,保險定價偏高,降低了投資者的保險購買意愿。
第四,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不足,制約了社會資本的參與深度。我國農產品精深加工程度普遍偏低,農產品附加值未能得到充分挖掘,農業投資吸引力不夠。個性化高端化服務產品供給不足,與農民利益聯結不緊密,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制約了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新業態的發展。農業與二三產業的對接缺乏有效的合作機制和平臺,社會資本難以通過一二三產融合實現農業價值鏈升級。
第五,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相對落后,包括交通運輸網絡、信息通訊和水電設施等方面,使得社會資本進入鄉村相對城市而言投入成本過高。此外,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規模化經營還面臨一些體制機制障礙。
積極施策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業規模化經營
有效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業規模化經營需要從多個維度制定系統性的政策策略。這些策略應當既能充分發揮社會資本的優勢,又能切實保障農民利益,協調好兩者的關系,同時還需考慮到農業生產的特殊性和區域差異性。
第一,著力構建各方利益協調機制。妥善處理好社會資本、農戶、政府等各方主體的利益關系,在充分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的基礎上為社會資本創造長期穩定的預期。支持社會資本與農戶建立穩定的契約型利益共享機制,讓農民獲得更多的價值增值收益。支持農業企業加強科技研發和政產學研協同,參與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發展新質生產力。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協調作用,搭建各方合作對接平臺,促進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發展共贏的規模化經營格局。
第二,持續優化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環境。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規范交易行為,保障流轉雙方權益。創新土地經營權入股、抵押等權能,盤活農村沉睡資產。嚴格實施耕地保護制度,加強土地用途管控,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引導社會資本通過多種形式參與農業規模經營,支持農戶以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合作,同時防止社會資本大規模長時期租賃農地,侵蝕農民利益。
第三,建立健全農業風險管理和防控機制。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擴大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降低社會資本投資風險。創新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開發適應規模經營需求的保險品種。探索建立農業再保險制度和巨災風險準備金,提高農業抵御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的能力。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設立農業信貸擔保基金,為農業規模化經營主體提供征信支持,緩解融資難題。
第四,鼓勵多元化社會資本主體廣泛參與。充分發揮民營企業的靈活優勢、民間資本的活力優勢,引導其根據自身特點投資于農業不同領域和環節。支持民營企業與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建立更為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鼓勵民間資本投資于農村電商、休閑旅游農業等新業態。充分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引領示范作用,鼓勵有技術有資本的農民工返鄉創業。
第五,建設農村一流營商環境。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完善農田水利、倉儲物流、市場信息等配套設施,加速數字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為社會資本投資農業創造良好硬件條件。加大農業科技研發投入,促進先進農業技術的產業化應用,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和農業企業核心競爭力。建立健全農業投資項目代辦代審、“一站式”服務等制度,提高農業投資便利化水平。(作者:李谷成 周曉時;單位分別為華中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