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食品安全須補齊“短板”
在近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將農村食品安全作為專項整治重點之一,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點區域的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點治理小賣部、小超市、流動攤販、批發市場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食品等違法行為。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是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廣大農村地區既是食品生產的源頭,又是食品消費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保障農村食品安全,是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
近年來,隨著城市治理食品安全力度的逐漸加大,一大批假冒偽劣食品被查處,大大凈化了城市的食品消費環境。然而這些劣質食品卻悄悄向農村市場滲透,使原本就較為脆弱的農村食品消費市場面臨著巨大的威脅。
隨著國家“三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深入推進,農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食品消費需求越來越高,日益繁榮的農村食品市場在滿足廣大農民群眾飲食需求的同時,一些不容忽視的食品安全隱患也充分暴露出來。農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較為淡薄,農村的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體條件較差,許多偽劣食品也主要銷往農村市場。加之農村市場執法部門不健全,執法力量相對薄弱,使農村成為食品安全鏈條中的一塊“短板”。
過期或者假冒偽劣食品輕則危害身體健康,重則致人傷殘甚至奪人性命;有些問題食品的危害是顯性短期的,有些卻是隱性長期的。農民成為假冒偽劣食品、過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的主要受害者,這嚴重威脅了農民的身體健康。這是農村食品安全風險治理的新難題,也是必須關注的重大現實問題。
近年來,我國農民的消費水平雖然有了一定的提高,然而相比于城市,農村的消費水平還是偏低的,在農民的消費觀念中,便宜還是首先考慮的要素,這就為低價劣質食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間。過期及偽劣食品在農村大有市場,這固然有農民消費水平低的因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和監管存在嚴重缺失。
長期的城鄉二元結構導致了在農村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力量薄弱、管理力度疲乏。政府在將公共服務向廣大農村覆蓋的過程中,必須將食品安全管理力量與力度向農民、農村傾斜,以保障農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益。當務之急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問題的迫切性,積極行動起來,沉下身去,依法履行監管之責。在加大城市食品安全整治的同時,也必須補齊農村食品安全“短板”。無論城鄉,都應一視同仁地做好食品安全宣傳,加大食品安全治理力度,從源頭對農村“三無”食品的加工、流通等各個環節進行整治,對制假售假者加大懲治力度,讓“三無”食品無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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