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的通知》,要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把建立主體信用檔案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予以推進,逐步構建以信用為核心,事前信用承諾、事中信用監管、事后信用評價的新型監管機制。
通知明確要求,規模以上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需建立信用檔案,主要包括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農資社會化服務組織、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將散戶納入信用檔案建設范圍。信用檔案內容包括主體名稱和社會信用代碼等基礎信息、行政許可與行政處罰、認證登記、監督檢查和獎勵等五大類信用信息。在建立信用檔案的同時,各地還將強化信用檔案應用,把查閱信用檔案作為審查主體資格、審批行政許可事項、下達財政支持項目、制定分類監管措施的必要條件,根據信用檔案對生產經營主體采取聯合獎懲措施,引導生產經營主體樹立誠信意識,守法誠信經營。
按照工作安排,到2017年底,國家級、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將率先建立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2018年底,全國糧食大縣、“菜籃子”產品主產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等基本建立本行政區域內主體信用檔案;2019年底,基本實現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全覆蓋。目前,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建設工作已納入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延伸績效考核指標。(來源:農業部新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