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明旭影)為保護廣大食用菌業主和農戶的合法權益及財產安全,有效防止食用菌農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被惡意欺詐、詐騙、惡意拖欠貨款等按事件,提升廣大農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防范詐騙意識和能力,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5月14日,平泉市人民政府印發防范食用菌產品銷售詐騙犯罪行為的通知。
一、摸清底數,加強監管
各鄉鎮要深入走訪本轄區農戶,重點對農戶有經濟往來的收購商登記詳細信息,包括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方式、微信號、車輛號牌等,匯總后統一報轄區派出所確認其身份,核查其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并與中國人民銀行溝通聯系查實其征信度,將摸排人員信息情況建檔造冊報食用菌產業服務局,同時通報給各鄉鎮派出所。將疑似有問題的人員要通報給社區(村)及農戶,對其嚴加防范。
二、固定證據,重點打擊
各鄉鎮要提醒農戶,在生產經營食用菌過程中,凡與客商發生經濟往來關系的,務必要簽訂合同、留存客商身份信息、相關證照、聯系方式、車輛型號與車牌號、微信號、各類收據等。當價格高于止常價格的,更要提高警惕,盡量不要賒欠,防止發生被騙的行為。當農戶發生經濟損失時,要及時向公安局報案,經核實確鑿后,公安局要快速立案,全力偵破,重點打擊,毫不手軟,最大限度減少食用菌農戶的經濟損失,把好農戶的最后一道防線。
三、廣泛宣傳,積極預警
公安局與食用菌產業服務局相互之間要加強溝通聯系,強化案件信息通報制度,聯防聯動,針對食用菌買賣過程中多發的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律特點,開展防范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防騙反騙氛圍。公安局聯合食用菌產業服務局編輯制做“如何防范食用菌產品銷售被詐騙”宣傳單,送至廣大農戶手中,并在食用菌用戶微信群和平泉公眾號中開展防范宣傳,及時預警,提高農戶防范意識。
四、加強聯絡,形成機制
由公安局主管副局長與食用菌局主管副局長牽頭建立聯絡形成長效機制,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對食用菌產業鏈上交易的各個環節是否存在坑農、騙農情形進行分析研判。各鄉鎮要明確專人對客商信息采集,做到不漏備收購人員信息,做好嚴防詐騙、惡意拖欠貨款等情形的發生,保護合法客商及菇農利益,營造和諧誠信的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