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用好金融政策 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近日,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共同發布通知,就推進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作出部署,提出引導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支持適度超前開展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資,撬動更多中長期信貸資金高效率、低成本傾斜流入農業農村,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提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水平,對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意義重大。“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提升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目前,我國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還有不少短板和弱項,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現代設施農業、農業農村綠色發展、農業防災減災、鄉村建設等領域仍需大量資金投入。
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具有投資期限長、投入大、收益率低等特點,商業銀行在這些領域的信貸投放動力不足、熱情不高。當前,商業銀行對農村地區信貸投放較為分散,難以形成合力,一些需要大量資金支持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鄉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資金缺口較大,迫切需要政策性、開發性金融發揮作用,解決“市場失靈”。
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具有政府資源整合優勢,在資金來源上具有長期、大額、低息的優勢,能夠通過跨期盈利的方式解決長期公共融資領域難題,可以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政策性與開發性金融機構應在符合國家法規和信貸政策前提下,優先安排信貸規模,通過建立項目綠色通道,優先開展盡職調查、授信審批,為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提供貸款支持,同時,要健全更加符合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特點的信貸統計和管理制度,進一步提升審批和資金投放效率。
支持促進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還需發揮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之外的力量作用,形成合力,比如,探索支持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金融機構“組團”貸款,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創設專屬金融產品。
要鼓勵政府投資與銀行信貸聯動支持。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基礎上,聚焦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重點領域,強化區域資金、資產、資源全要素整合,強化地方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實施企業多主體協同;圍繞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領域,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撬動金融社會資本,強化信貸資金保障;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等模式,規范發展、陽光運作,引導金融社會資本和民間投資,共同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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