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省的松茸從曾經每500克上萬元跌至百元,成為輿論熱議話題。即使松茸價格下降,也并未改變其瀕危的事實。松茸一直是我國二級瀕危保護物種,近日,首次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列入世界瀕危物種紅色名錄。
松茸保鮮期只有3天,曾大量出口日本等地。今年,受疫情影響,出口困難,加之陰雨天較多,松茸產量高,造成價格大跳水,但這并未改變松茸資源銳減的現狀,日漸枯竭。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必須經采集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申請采集證。但近些年來,松茸采集常處于“殺雞取卵”的濫采中。在利潤驅使下,一些采菌人對小于5厘米的童茸和可以產出孢子的老茸也不手軟。這種掠奪性開采不僅加大了野生松茸資源的消耗,而且,野蠻粗放的采摘方式,還使得地下菌絲和生長環境等都受到嚴重的破壞,菌絲難以再次出菇,從而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面對這樣局面,需要在政策和管理層面,加大對松茸采集的約束和規范,對于此類稀缺資源,要通過政府政策、措施的支持引導,合理、有序地進行開發采集,為物種生長贏得喘息之機。
具體而言,可實行分級采收和銷售措施,保護菌塘,禁止采摘未達標準的童茸和開傘的成熟菌,只采收達到5厘米的、符合條件的松茸等辦法。同時,在采摘時須方式得當、科學留種,促進菌絲體生長發育。此外,可推廣封山育茸和承包經營模式,建立志愿者隊伍,對科學采集以及采后保護等問題進行規范和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