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及接續政策安排部署,抓住有利政策契機,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擴大金融社會資本投資高標準農田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現就做好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謀劃儲備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點領域
(一)高標準農田。支持整區域(整地級市、整縣或整灌區等)連片推進的高標準農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重點支持單個項目投資規模不少于5億元的重大項目。
(二)現代設施農業。支持區域化的集中連片設施蔬菜種植新建和改造提升,利用戈壁、沙漠、鹽堿地、廢棄地等未利用地新建區域化設施農業,建設糧食烘干設施、水稻集中育秧、蔬菜集約化育苗設施,以及奶牛肉牛家禽養殖場、畜禽屠宰場,漁港(漁港經濟區、中心漁港、一級漁港)、水產養殖設施和裝備(工廠化水產養殖、深遠海網箱、養殖工船、高標準養殖園區)、海洋牧場等。重點支持單個項目投資規模不低于1億元的重大項目。
(三)農產品冷鏈物流。支持立足整省、整市范圍內,圍繞果蔬、肉類、水產等鮮活農產品,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農產品產地冷鏈物流設施網絡和支撐體系建設,包括建設產地倉儲保鮮設施、產地冷鏈集配中心,兼顧銜接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等。重點支持單個項目投資規模不低于3億元的重大項目。
鼓勵各地圍繞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等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以及南繁基地等國家級和區域性種業創新基地、重大創新平臺建設等發展平臺,謀劃儲備重大項目。原則上,重點支持單個項目投資規模不少于5億元的重大項目。
二、投資模式
各地要借鑒金融社會資本投資的典型經驗,創新投融資模式,構建“財政資金+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共同投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的格局。
(一)引入農業投資平臺或投資公司等作為項目融資建設主體。通過構建或依托市場化的投資運營載體,包括平臺企業、投資公司、涉農央企和省級大型國企等,承建或承接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重大項目,支持地方將零散項目整體實施并包裝為大工程,既可承接政府財政投資和投資基金,又可申請政策性、開發性或商業性信貸資金。
(二)推行政府投資和金融信貸的投貸聯動模式。在市場主體實施重大工程項目的基礎上,通過政府財政投資撬動金融資本,實現投貸聯動。創新財政投入方式,通過投資補助、先建后補、貸款貼息等方式,并推動形成可持續的投資回報盈利模式,確保實現項目收益自平衡,放大財政資金投資效益,降低信貸風險,引導金融資金落地。
(三)鼓勵社會資本合作建設運營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對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充分調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運營。政府投資可以通過國有企業股權、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或農民合作社股權等方式與社會資本投資合作,既減輕社會資本重資產投資壓力,又發揮社會資本市場經營優勢,促進持續發揮效益。
三、項目要求
謀劃儲備的重大項目要充分考慮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特點,滿足金融和社會資本對實施主體、投資規模、盈利模式等方面要求,便于爭取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
(一)實施主體。主要是具備市場融資資格和償貸能力的企業等市場主體,包括平臺公司、投資公司、涉農央企和省級大型國企,以及其他具備實力的大型涉農企業、行業頭部企業等。
(二)盈利模式。項目應有可持續運營能力,且具備清晰的投資回報模式和償貸資金來源。投融資模式應符合當地財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資能力,不會造成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三)前期工作。項目經過充分論證,按規定應履行的立項、選址、用地、環評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取得項目代碼。
(四)產業政策。項目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相關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和產業政策。
四、組織保障
(一)抓緊組織設計。各地要進一步增強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現代化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調動企業和地方政府積極性,協調有意愿、有實力作為承建或承接主體的投資平臺類企業、行業頭部企業,創新投融資模式,充分挖掘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需求,抓緊組織設計、系統謀劃梳理一批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對當地農業農村發展推動作用明顯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重大項目。
(二)做好項目儲備。各地要建立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儲備庫,加緊將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入庫儲備,建立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儲備清單(附后)。請于9月25日前將第一批已基本成熟的重大項目儲備清單及電子版報農業農村部相關業務司局。各相關司局要及時進行篩選,對符合要求的項目,部里將統一推送相關金融機構,積極爭取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和國有大型銀行信貸支持。同時,各地要集中謀劃儲備一批新的重大項目,加快立項審批、核準備案等前期工作,于10月31日前報送。對高標準農田、現代設施農業、農產品冷鏈物流等3個重點領域,各行業司局要指導支持各地每個領域謀劃不少于1個規模達標的重大項目。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重點領域項目進一步統籌謀劃、整體包裝,形成投資規模更大的綜合性整裝項目。
(三)強化服務支撐。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項目服務專班,瞄準重大項目,全程服務,協調幫助項目建設依法合規解決用地、融資、審批等問題。要適時引入專業咨詢機構、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等介入前期工作,幫助謀劃包裝,合作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制定綜合金融服務方案,統籌開展項目謀劃、設計和招商引資,做實重大項目儲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