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持續推進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房地一體宅基地地籍調查,抓緊完成已有成果清理整合和入庫匯交,規范有序推進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做好登記成果日常更新和工作銜接。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已有工作基礎上,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統一組織開展地籍調查,查清宅基地及房屋的坐落、界址、面積、權屬等;全面掌握已調查登記、已調查未登記、已登記發證、已登記未發證宅基地的宗數和面積等情況。
通知明確,對權屬合法、登記要件齊全的宅基地及房屋均未登記的,要盡快辦理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宅基地已登記、房屋未登記的,根據群眾需求及時辦理房地一體登記,換發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書;已登記的宅基地及房屋自然狀況和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的,依法辦理相關登記。除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工本費外,不得違規向群眾收取登記費等,確保不增加群眾負擔。
“一戶多宅”等四類宅基地如何辦理登記?
通知明確,對“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標、非本集體成員占用宅基地、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以及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沒有符合規劃或建設相關材料等情形,各地可依據《國土資源部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財政部 農業部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11〕178號)、《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農業部 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01號)、《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84號)等政策文件以及地方細化完善的政策要求辦理登記。
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
通知要求,對納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住宅類房屋專項整治問題臺賬的房屋及用地,做好問題處置與登記工作銜接,根據處置結果依法辦理登記。對違反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或違法建設合法化。
建立城鄉一體的不動產登記數據庫
通知要求,各地要將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系統辦理,建立城鄉一體的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做好日常登記與成果更新,健全登記成果共享應用機制,服務于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以“登記成果匯交國家級信息平臺、頒證到戶、規范登記、日常更新”為標準,強化登記、頒證、匯交、更新的全流程統籌與協同,堅持因地制宜、需求導向、先易后難,分類推進工作,不搞“一刀切”。(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