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是進入21世紀以來指導我國“三農”工作的第21個中央一號文件,凸顯了黨中央對“三農”工作的持續高度重視。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中直接提及了一些林草重點工作,抓好這些富有特色的林草工作,可以為糧食安全、食物安全、生態安全、鄉村全面振興等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保障。北京林業大學國家林草經貿研究院教授程寶棟和副教授秦光遠、楊超就此暢談了研讀與思考心得。
開發森林食品:把發展潛力變現實產量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在“支持發展油茶等特色油料”的基礎上,提出了“開發森林食品”,釋放了明確信號。
專家們說,森林食物主要是指森林生態系統生產的食物,包括可食性的果實、花、葉、枝、皮、根、脂液以及寄生物、附生物等非木質林產品。但目前開發成產品、被消費者接受的僅占較小的比重,例如板栗、菌菇、山野菜、蜂蜜等,絕大多數止步于散、小、弱的初級階段。規模小、發展不起來,就不能在保障國家戰略目標中發揮更大作用。
專家們認為,從發展的規律和階段來看,持續發展將會使我國農業領域的政策目標從糧食安全調整到食物安全,再到未來的營養安全。在這個轉變過程中,森林食品具有非常大的潛力。
專家們介紹,我國各類經濟林面積約為7億畝,產值約為2.2萬億元,種植經營規模穩居世界首位;林下經濟利用林地面積達到6億畝,產值突破1萬億元。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接續實施三北工程、天保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等國家重點林業生態建設項目,天然林商業性采伐由停伐減產到全面停止,森林資源持續增長、生態功能顯著提升、森林質量明顯改善,依托森林供給食物的基礎更為扎實、品類更為更富、潛力更為可觀。
專家們表示,在推動鄉村振興的歷史進程中,應努力把發展潛力逐步變為現實產量,抓住歷史機遇,相應的政策設計、部門協同、實施步驟、保障措施、風險防范等都要立足當前、謀劃長遠。
推進森林康養:挖掘自身稟賦和特色
今年的一號文件提出“推進森林康養”。三位專家理解,文件中“森林康養”指的是廣義的森林康養,實質是一種親近自然、體驗自然、熱愛自然、融入自然的生活方式。這對森林康養產業發展具有重要的導向性意義。
專家們說,農村本身就是一個生態系統,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是在尊重自然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基礎上開展的鄉村建設和鄉村發展行動。與城市和城中村不同,廣大農村更加自然,森林、樹林、山林、水塘、河流、小溪等生態資源相對豐富。要保護利用這些生態資源,讓農村成為森林康養未來發展的重要目的地,吸引城里人走一走鄉間小道、林間小路,看一看田園風光、鄉土人情,住一住農家小院,嘗一嘗農家飯菜、山野風味。
專家們表示,農村發展森林康養或依托森林等生態資源發展多元化經營,實質就是融合了鄉村一產、二產和三產的“六次產業”,既要體現“加”的功能,又要發揮“乘”的效力。要注重研究消費需求、消費群體、市場動向,找準需求、精準定位、高質供給。要注重挖掘村莊自身的稟賦和特色,吸引高品質業態和經營主體,提升吸引力和競爭力。
發展林下經濟:好產品要有好銷路
自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意見》后,歷年中央一號文件持續關注林下經濟發展。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再次強調“支持農戶發展特色種養、林下經濟等家庭經營項目”。三位專家認為,這反映了林下經濟作為一種農村自然經濟的重要業態,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與當前和今后的發展理念和思路具有契合性。
專家們說,林下經濟屬于一種農林復合的空間立體經營模式,具有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綠色可持續、富民增收的特點,理應具有突出的發展優勢和市場競爭力。不少地方都在探索發展林下經濟,形成了林藥、林菌、林果、林蔬、林禽、林蜂等多種模式。但其產品品質差異懸殊、標準不一、辨識度低,導致相關產品市場魚龍混雜、真假難辨。在終端消費市場,消費者找不到好產品,消費者不信任好產品,好產品賣不上好價錢。
專家們建議,要為林下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從標準、規范、認證、檢測、標簽、監管等全鏈條協同發力。讓老百姓和相關企業安心做好產品,讓好產品有好銷路、好價格,真正讓林下經濟成為鄉村全面振興的一個重要產業支點。
深化集體林改:調動各方積極性
2023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繼續強調要“持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三位專家認為,這凸顯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復雜性。
三位專家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關乎億萬農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我國集體林面積約占森林總面積的60%,涉及1億多農戶。集體林不僅是提升碳匯能力的重要載體,也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基礎,還是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資源。
專家介紹,今年1月,國家林草局發布關于做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針對積極穩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創新,有力有序解決產權制度、資源管理、經營模式、投入機制、產業發展等問題,更好實現生態美、百姓富的有機統一。
專家們認為,這些工作覆蓋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面,為不同地區因地制宜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化探索提供了根本指引和內容方法。然而,集體林經營仍然比較粗放,畝均蓄積量僅4.7立方米,約為國有林畝均蓄積量的一半左右。集體林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積極性仍存在較大的激勵空間。
專家們表示,集體林的經營涉及眾多的利益相關者,單純協調個別利益相關者并不能解決問題。未來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化要在調動各方積極性上下大功夫。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只有真正對更多的利益相關者有利,才有助于政策措施的落地實施,不走偏、不打折扣。(來源:中國綠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