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關于開展2024年度綠色食品標識使用典范遴選工作的通知
中綠標〔2024〕43號
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綠色食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中心、站、辦、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綠色食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廣東農墾綠色食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及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指示精神,落細落小農業農村部關于深入實施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兩個“三品一標”行動部署,進一步推進綠色食品標志標識科學規范使用,通過包裝標識彰顯綠色食品獨有品質特性,實現綠色食品生產加工物流消費包裝標識標準化、綠色化、生態化、優質化,全方位提升綠色食品高品質綠色優質品牌形象,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簡稱“國家中心”)2024年繼續開展綠色食品標識使用典范征集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征集的綠色食品有效用標主體產品包裝標簽標識,其產品2024年12月31日前仍在有效期的。
征集的綠色食品包裝標簽標識應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鮮活農產品標簽標識》《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及《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志設計使用規范手冊》(2021版)要求,突出綠色生態環保優質化特點。
綠色食品連續有效用標主體的產品包裝標識優先納入《綠色食品標識使用典范(2024)》。
凡違規使用綠色食品證明商標的、被市場監管部門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的,或在綠色食品年檢、標志使用規范性跟蹤檢查中發現違規使用標志問題的獲證主體,不予選用。
二、征集程序
綠色食品標識使用典范征集遴選工作,依托省級綠色食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統籌組織征集和審核推薦,推薦比例為本省(區、市)綠色食品獲證主體總數的1%-2%。
根據推薦審核建議,國家中心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專家技術審評。
入選2024綠色食品標識使用典范名錄的,在國家綠色優質農產品公共信息平臺、中國綠色食品微信公眾號上公布,并編入《綠色食品標識使用典范(2024)》。
三、相關要求
請各省級綠色食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認真組織征集推薦工作,嚴格審核把關。此項工作納入2024年綠色食品標志監管員年終績效考評范圍。
相關推薦材料請于2024年6月30日前報國家中心標識管理處,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bsglc@greenfood.org。
聯系人:馬卓 010-59193667 張曉云 010-59193763
附件:
1.2024年綠色食品標識使用典范推薦表
2.綠色食品標識使用典范(2024)編印模板
(附件下載地址:http://www.greenfood.agri.cn/tzgg/202405/t20240508_8631283.htm)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2024年5月6日
(來源: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