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順應文化和旅游消費提質轉型升級新趨勢,深化文化和旅游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費質量水平,不斷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以高質量文化和旅游供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意見》提出了9項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政策舉措。
一是推出消費惠民措施。繼續推動國有景區門票降價,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費信貸業務。
二是提高消費便捷程度。推動實施移動支付便民示范工程,鼓勵把文化消費嵌入各類消費場所;改造提升演出場所和博物館配套服務設施,提升消費場所寬帶移動通信網絡覆蓋水平。
三是提升入境旅游環境。鼓勵各地開發一批適應外國游客需求的旅游線路、目的地、旅游演藝及特色商品,完善入境游客移動支付解決方案,提升消費場所多語種服務水平。
四是推進消費試點示范。確定一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和示范城市并動態考核,鼓勵建設集合文創商店、特色書店、小劇場等多種業態的消費集聚地。
五是著力豐富產品供給。鼓勵打造中小型、主題性、特色類的文化旅游演藝產品,推動星級旅游民宿品牌化發展;積極發展休閑農業,推出一批鄉村旅游重點村;推進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建設,支持紅色旅游創新、融合發展。
六是推動景區提質擴容。推動景區設施設備更新換代、產品創新和項目升級,優化游覽路線和方式;強化智慧景區建設,推廣景區門票預約制度。
七是發展假日和夜間經濟。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加強節假日及高峰期交通管理;大力發展夜間文旅經濟,建設一批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
八是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支持郵輪游艇旅游、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游等業態發展,促進文化、旅游與現代技術相互融合,發展新一代沉浸式體驗型文化和旅游消費內容。
九是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強文化和旅游市場安全管理,強化對文化娛樂和旅游設施的質量安全監管。
《意見》還從強化政策保障、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提出了若干保障措施,要求用好各類資金支持各地文化和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增加優質消費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