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
祝衛東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首次提出“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這是黨中央著眼新時代新征程解決“三農”問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三農”領域的具體體現,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三農”工作一以貫之的高度重視,必將為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更好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
一、深刻認識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的重要意義
(一)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是豐富發展黨的“三農”方針政策的必然選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黨成立以后就一直把依靠農民、為億萬農民謀幸福作為重要使命。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十分注重通過政策和策略把億萬農民緊密團結在一起,為共同過上好日子不懈奮斗。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推進城鄉融合發展,著力破除制約“三農”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建立涵蓋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和各類經營主體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健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政策體系,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力度越來越大、惠及面越來越廣、制度體系越來越成熟完備,有力推動農業農村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實踐證明,我們黨馳而不息重農強農的戰略決策完全正確,黨的“三農”政策得到億萬農民衷心擁護。這些實踐探索和政策創新,為新時代新征程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是解決現階段農業農村發展現實矛盾的迫切需要。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解決農業農村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調動億萬農民積極性。當前,農業農村改革發展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深刻變化,面臨不少新形勢新挑戰。全球糧食安全形勢日益嚴峻,端牢14億多中國人飯碗的任務更加緊迫繁重。國內資源環境約束趨緊,農業生產經營成本上升、風險加大、效益偏低,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難度越來越大。農村發展相對滯后,鄉村人口形勢、村莊格局加快演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還有不少短板亟待補上。農民增收動能減弱,城鄉居民收入絕對差距仍然不小,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任重道遠。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對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是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農業強國的客觀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新時代新征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農業強不強、農村美不美、農民富不富,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現代化的質量和成色。適應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需要,實現建設農業強國目標,必須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圍繞發展農業、建設鄉村、富裕農民進一步強化全方位支持,以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二、準確把握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的原則要求
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必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突出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系統謀劃,統籌推進。與過去強調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相比,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的內涵和外延更加豐富,更加強調對農業農村農民全方位支持,更加注重制度供給的系統集成。實踐中要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原則要求。
(一)堅持保護農民利益。始終站穩人民立場,尊重農民意愿,把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為中心任務,把是否真正讓農民受益作為衡量標準,讓廣大農民群眾在改革發展過程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進一步完善要素配置、資金投入、公共服務、人才支撐等方面的制度性安排,推動人力投入、物力配置和財力保障向農業農村傾斜,更好服務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建設農業強國等重大戰略需要。
(三)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強化系統觀念,把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放到城鄉融合發展大格局中謀劃和推動,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四)堅持綠色生態導向。綠色是農業的底色,美麗鄉村是美麗中國版圖的基本面。必須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支持推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一體化推進鄉村生態保護修復,促進農業生產、農村建設、鄉村生活生態良性循環,做到資源節約、環境友好。
(五)堅持政府和市場協同發力。農業農村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有力支持,要強化政策供給,提高支持效能,盡力而為但也要量力而行,防止超越發展階段、超出財政承受能力。強化政府支持不能偏離市場化改革取向,必須尊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注重用改革激發市場活力,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三、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的重點任務
《決定》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對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進行了系統部署,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點任務。
(一)健全保障糧食安全的體制機制。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必須把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要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完善價格、補貼、保險等政策體系。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綜合運用糧食最低收購價和收儲、進口等調控政策,平衡供求、穩定價格,防止谷賤傷農和米貴傷民。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提高補貼精準性和激勵效能。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推動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增品,更好滿足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多元化保險需求。著眼促進農業經營增效,完善農業經營體系,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針對糧食主產區大多“產糧多、經濟弱、財政窮”的狀況,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創新利益補償方式、拓展補償渠道,讓主產區抓糧不吃虧、有積極性。統籌推進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監管新模式,增強應急保供能力,守好“大國糧倉”。強化節糧減損就是增產增供的理念,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
(二)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當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總體形勢是好的,構建了有效的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牢牢守住了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但返貧致貧風險始終客觀存在,即便是過渡期以后,仍會有一些低收入農戶因疾病、事故、災害等不可抗力存在返貧致貧的可能,關鍵要靠有效的制度及時發現、及時幫扶。要發揮好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預警響應作用,把脫貧人口和脫貧地區的幫扶政策銜接好、措施落到位,堅決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推動防止返貧幫扶政策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政策銜接并軌,把符合幫扶條件的農村人口全部納入常態化幫扶。把應該由政策兜底幫扶的脫貧人口,逐步同通過正常幫扶有能力穩定脫貧的人口分開,實行分類管理,對沒有勞動能力的通過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兜底,對有勞動能力的加大產業就業幫扶力度。建立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實行分級負責、分類幫扶,重點支持欠發達地區補齊公共服務短板,發展壯大特色產業,增強內生發展動力。脫貧攻堅期間形成了龐大扶貧資產,要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持續發揮作用。
(三)健全縣域富民產業發展促進機制。產業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中之重。解決當前農業經營效益低、農民增收致富難、鄉村建設發展滯后等問題,都要求加快發展縣域富民產業。圍繞做好“土特產”文章,因地制宜開發農業農村特色資源,強龍頭、補鏈條、興業態、樹品牌,推動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增強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要樹立大農業觀、大食物觀,農林牧漁并舉,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把農業建設成為大產業。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充分挖掘農業多種功能、鄉村多元價值,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打造鄉村經濟新的增長點。壯大縣域富民產業,出發點是要讓農民有活干、有錢賺,要健全產業發展聯農帶農機制,形成企業和農戶產業鏈上優勢互補、分工合作的格局,讓農民通過發展產業、轉移就業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四)完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機制。現階段城鄉差距大最直觀的是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差距大。要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的長效機制。繼續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農村,在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上持續發力,創新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投入、建設、運行管護機制。完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從各地實際和農民需求出發,聚焦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集中力量抓好辦成一批群眾可感可及的實事,加快補上農村飲水、道路、住房安全等基礎設施短板,著力提高農村養老、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質量,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逐步使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優化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布局,適應鄉村人口變化趨勢,優化村莊布局、產業結構、公共服務配置,推進城鄉學校共同體、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推動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由注重機構行政區域覆蓋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務覆蓋轉變。要持續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
(五)健全要素優先保障機制。鄉村振興要靠人才、靠資源。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要求,破除妨礙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壁壘,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向鄉村流動,促進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強化鄉村振興要素保障。要完善鄉村多元投入機制,將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創新投融資機制,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強化耕地農用、良田糧用制度保障,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各類耕地占用納入統一管理,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確保達到平衡標準。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加大建設投入和管護力度,確保建一塊成一塊。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于保障基本農作物生產。促進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農、用之于農,落實土地出讓收入支農政策。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發展壯大鄉村人才隊伍,堅持內培和外引相結合,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