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食品安全辦發布預防野生蘑菇中毒消費提示,提醒廣大群眾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避免發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
據介紹,我國野生蘑菇廣泛分布于森林、草原、平原、路邊等。蘑菇種類繁多,超過3.6萬種,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種,但毒蘑菇也達480多種,其中含劇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種。
目前,還沒有簡易鑒別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學方法,依據民間流傳的“經驗”,并不能保證避免誤采誤食野生毒蘑菇而發生中毒。所以在戶外踏春郊游,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也不要購買個人采摘售賣的野生蘑菇。對于市場上售賣的野生蘑菇,不能放松警惕,特別是沒吃過或不認識的野生蘑菇,不要輕易食用。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不同種類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癥狀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的表現有:胃腸中毒型、神經精神型、溶血型、肝臟損害型、腎衰竭型、呼吸與循環衰竭型、光過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腸中毒型較為普遍,肝臟損害型致死人數較多。一般誤食毒蘑菇后,最短可以在10分鐘、最長在6至12小時后發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現頭昏、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煩躁不安、幻覺等中毒癥狀,要馬上催吐,并立即送醫。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生產經營者在加工、售賣野生蘑菇時,應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經營不認識的蘑菇,要確保在加工、經營的蘑菇中,沒有混入有毒蘑菇。否則,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同時還要求,在野生蘑菇采食期,產菇和有采食野生蘑菇習慣地區的監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應通過各種形式宣傳,廣而告之公眾,不要隨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同時,根據各地誤食毒蘑菇中毒特點,結合氣溫、濕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蘑菇成熟期前進行預警預報,及時發布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在發生過誤食毒蘑菇中毒的地方,建議豎立附有毒蘑菇照片的警示牌。(來源:健康三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