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二十屆三中全會在京成功召開,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決定》在第六部分“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對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該部分從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四個方面提出了諸多改革要求。
在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方面,《決定》指出: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
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健全城市規劃體系,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集約緊湊布局。深化城市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改革,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推動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體系,建立都市圈同城化發展體制機制。深化賦予特大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改革。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規,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深化城市安全韌性提升行動。
在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方面,《決定》要求: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農業經營體系,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經營,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
在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方面,《決定》強調: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
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在主產區利益補償上邁出實質步伐。統籌推進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監管新模式。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
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決定》提出: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各類耕地占用納入統一管理,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確保達到平衡標準。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優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觀政策和區域發展高效銜接的土地管理制度,優先保障主導產業、重大項目合理用地,使優勢地區有更大發展空間。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探索國家集中墾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項目和地區落實占補平衡機制。優化城市工商業土地利用,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開展各類產業園區用地專項治理。制定工商業用地使用權延期和到期后續期政策。
《決定》在其他部分對一些涉農改革也作了部署和要求。如在第二部分“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提出,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第十一部分“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中提出,“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完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在第十三部分“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中提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來源:新三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