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部署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意見》指出,要遵循農業農村人才成長規律,建立符合農業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激發農業技術人員創新創造活力,培養造就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農業技術人員隊伍,為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意見》強調,進一步健全制度體系,在保留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的同時,增設正高級農藝師、正高級畜牧師、正高級獸醫師,進一步拓展各類農業技術人員成長成才空間;進一步明確農業系列職稱專業設置,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促進專業設置與農業農村發展需求相適應;實現與執業獸醫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減少重復評價。
《意見》明確,農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突出評價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注重考察農業技術人員在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重大災害處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等方面的貢獻,將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作為評審的重要內容,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可“一票決定”。
《意見》提出,要創新評價機制,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對不同專業、不同層級的農業技術人員進行分組評價,暢通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生產經營主體中農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渠道。促進評價與使用相結合,鼓勵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對長期扎根基層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激勵優秀農業技術人員扎根基層、建功立業。
《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預案,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