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海口市食藥監局發布了《關于海南省市場監管局2019年第2期、第6期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公告顯示,因生產的生粉、小香菇經抽檢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被罰款100000元。據了解,該公司自2015年以來,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靚湯料、生產霉菌超標的桂圓肉、生產經營標簽虛假生粉等違法違規行為,先后被處罰達6次,共計被罰款175066.6元。
在海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不合格食品查處通告中顯示,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美德店銷售的標稱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粉(規格:200克/袋,生產日期:2018-10-20),檢驗項目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三亞南洋佳品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香菇(規格:100克/袋,生產日期:2018-10-10),檢驗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經海口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執法人員調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從海口龍華雄之潤食品行購進的一級木薯淀粉生產了被抽檢批次生粉,銷售到海口旺佳旺美德店等食品經營單位,產品貨值金額116元,違法所得23.4元。抽檢不合格的小香菇,是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從二手收購商何有旋采購的干小香菇原料生產了被抽檢批次小香菇,已全部銷售到三亞南國佳品超市等食品經營單位,產品貨值金額3099.6元,違法所得475.6元。
經海口市食藥監局調查,經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排查問題原因,認為造成兩種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采購管控不嚴與員工質量培訓管理不足,目前,該公司已對上述問題原因整改。
依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對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生粉行為罰款50000元;對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小香菇行為罰款5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499元,罰沒款共計1004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