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召開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動員部署暨培訓會,明確要求各市縣2018年年底前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2019年年底前完成清產核資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成員身份認定,2021年年底前完成經營性資產股份制改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市場主體地位基本確立。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現場觀摩了海口市瓊山區五岳村村委會尚道村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情況。在海南省農業廳指導下,尚道村成立了股份經濟合作社,共清理出資源性資產846.83畝、經營性資產450萬元、非經營性資產2119萬元、資金82.93萬元;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750人。2017年下半年集體資產經營性收益108.59萬元,扣除集體提留后,人均分紅650元。
會議指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繼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項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省農業農村改革的重頭戲,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必然要求,是打贏脫貧攻堅戰、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有效抓手和發展共享農莊等農村各類新產業新業態的重要前提,時間緊、要求高、任務重,意義重大而深遠。
會議要求,海南各市縣黨委政府要進一步深化認識、牢牢把握改革總體要求,始終堅持維護農民利益,嚴守政策底線,尊重農民意愿,分類有序推進,注重協調聯動,確保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方向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