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沈昌健代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的建議收悉”,農業農村部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逐步完善和健全各項政策措施
(一)關于完善流轉扶持政策。2014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綜合運用貨幣和財稅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支持機制,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分散規模經營風險。我部積極貫徹落實,指導各地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工作。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相關支持政策,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
(二)關于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目前,我國已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2018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同時,我部會同財政部啟動高素質農民培訓工程,中央財政累計投入113.9億元,重點面向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骨干及返鄉下鄉創新創業者,已培訓1600萬人。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對土地流出農戶的培訓力度,提高轉移就業能力和收入水平。
(三)關于改善農業基礎設施。2017年中辦、國辦《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強調,建立健全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政策體系,特別針對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今年,我部印發《關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進一步鼓勵各地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加大基礎設施建設。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指導各地積極引導新型經營主體參與各類財政涉農項目建設,提升新型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能力。
二、關于積極推進農村經營體制機制創新
近年來,我部鼓勵各地試點探索,創新形成了一些不同形式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經驗。如上海松江發揮村集體作用,鼓勵承包農戶將土地委托村委會統一流轉給家庭農場;四川崇州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農業綜合服務的“農業共營制”等。下一步,我部將持續跟蹤各試點地區的好做法、好經驗。通過宣傳培訓、典型推介等方式,引導各地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創新農村土地經營體制機制,促進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的健康發展。
三、關于著力培育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中辦、國辦《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形成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我部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先后印發《關于支持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的通知》《關于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指導意見》《關于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不斷完善支持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措施,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國家庭農場已超過100萬家,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超過220萬家,縣級以上龍頭企業約9萬家。同時,鼓勵龍頭企業通過產銷訂單、土地托管、土地流轉、資產入股、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不斷完善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1.25億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發展、分享產業增值收益。積極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小農戶共同構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全國已創建培育超過6000個農業產業化聯合體,輻射帶動農戶1500萬戶。下一步,我部在做好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入鄉村振興建設。
四、關于全方位發展現代化農業服務主體
(一)關于建立“三位一體”的鄉鎮農技推廣機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2012年中央1號文件“一個銜接、兩個覆蓋”政策出臺,2013年《農業技術推廣法》修訂并正式實施,為農技推廣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部指導各地貫徹落實有關內容,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強化機構建設,推廣網絡日益健全。各地根據產業特色、區域布局和服務需要,探索出按鄉鎮建站和跨鄉鎮區域建站、分專業建站和綜合建站等多種模式,明確了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的公益性定位,落實了公共服務職能,構建起省縣鄉村四級農技推廣服務網絡。二是強化經費保障,工作條件顯著改善。2012年以來,中央財政每年投入26億元用于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基本覆蓋了全國農業縣。近年來,中央投入58.5億元基本建設資金、各地配套22.4億元,支持全國3萬個鄉鎮推廣機構建設辦公用房、購置儀器設備,基本實現了辦公有場所、服務有手段、下鄉有工具。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完善農技推廣相關工作,全面提升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服務效能。
(二)關于大力發展社會化服務組織。2017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要求培育多元化農業服務主體,探索建立公益性、綜合性農業公共服務組織,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組織。2019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要求健全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加快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近年來,我部會同財政部印發《關于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積極培育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總結和推廣一批典型模式、引領服務發展。2017年起,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社會化服務。2019年,23個省(區、市)在632個縣實施了試點項目,補助農戶購買生產托管社會化服務,補助面積超過2813萬畝,示范帶動全國農業生產托管面積超過15億畝次,服務6000萬小農戶。截至2019年底,全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達44萬個。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指導各地加快培育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
五、關于不斷強化對土地流轉的服務與監管
(一)關于強化土地流轉服務。2014年《意見》明確提出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依托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絡,建立土地流轉監測制度,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布、政策咨詢等服務。2016年,我部印發《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運行規范(試行)》,指導各地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為流轉雙方提供政策咨詢、信息發布、合同簽訂、檔案管理等服務。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239個縣(市、區)、18731個鄉鎮建立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面積超過5.55億畝。
(二)關于加強土地流轉監管。2014年《意見》明確提出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范。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我部先后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的意見》《關于做好整村流轉農戶承包地風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健全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
下一步,我部將抓緊修改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指導各地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服務,及時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行為,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健康、有序流轉。